264、初步达成协议-《华娱之二代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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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近12亿米金的大型交易,自然不是那么容易确定下来,即便一切都已谈妥。

    最简单的一个道理,希杰娱乐公司和东宝电影公司有这么多现金吗?

    就算有,可是会不会影响到他们各自的发展计划,包括一些影视剧投资。

    毕竟,这不是高丽币,    更不是倭国币,而米金。

    尤其是希杰娱乐公司,如果没有身后的希杰集团,他们根本拿不出这么一笔钱。

    所以,林荀也提出来,他要一部分希杰娱乐公司和东宝电影公司的股份。

    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    两个公司相当谨慎,毕竟是资本家,    对于股权相当看重。

    更重要的是,    林荀的资本力量有可能颠覆他们,这让他们必须小心谨慎。

    直到林荀提出,他希望得到的股份是3%左右,而且不能不少于1%。

    听到这个数字,两家公司才放心下来。

    因为这个股份占比实在是太小了,小的根本不存在威胁他们的可能。

    甚至,这个持股份额都不能在董事会拥有一个席位,纯粹的投资者。

    希杰娱乐公司和东宝电影公司立刻答应下来,只不过具体的数字还有待确定。

    对于两家公司来说,一点也不亏,相较于现金,一点股份显然更划算。

    更何况,如此一来,他们还能够加深和林荀之间的关系。

    不管怎么说,林荀可是好莱坞的著名导演,将来说不定有合作的机会。

    别的不说,以后林荀的电影,    他们至少有一点点机会参与进去。

    至于说林荀的目的,也很简单,他就是看中了高丽和倭国的电影市场。

    不只是电影市场,包括电视剧,甚至是综艺节目,其实都是很不错的市场。

    三国算是近邻,再加上中华文化的影响,在文化上的差距其实不大。

    如此一来,一些电影就有了输出的可能。

    现代剧有点困难,不过呢,古装片,尤其是历史古装片,其实还是很有市场的。

    比如说后来的《甄嬛传》,还有《琅琊榜》,不止高丽和倭国,甚至是东南亚,都非常受欢迎。

    只不过,就连好莱坞都只是林荀捞金的地方,他们干嘛这么在意高丽和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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