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3章 放血-《三国骑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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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黄巾时,卢植北路军的副将宗员是安众人,宗员有个侄儿宗林与袁术交好,到现在还有宗预、宗子卿分投汉魏两家,只是宗子卿被田信斩于岘山之战。

    “不必,你草拟文书,发于郭府君,意在伸张汉律威严,杀伤奴仆、部曲者视杀人、伤人之罪。”

    田信不着急,语气舒缓,想到现在的刑律,多少有些复杂,需要自己慢慢做准备。

    比如《蜀科》并不是新的律法,是在汉律的基础上进行的延伸、补充。

    律、令(效力高于律)、科(暂行办法、规章)、比(比较类似的案例,判案的援例法)。

    《蜀科》是治理益州特事特办的律法补充,执行内容比较严峻,执行的也到位。

    可荆州特别是南阳还没有贯彻《蜀科》,本地豪强也抵触严峻的《蜀科》,更不喜欢这个名字。

    而审案、判刑时,自董仲舒以来讲究春秋决狱,先援引春秋大义作为审案精神,一脚把汉律踹在边上。

    随着发展,后来援引五经经义来判案,这个援例法效力还在正经的律令之上,以至于出现很多孝子复仇而无罪、轻判的现象。

    这就导致正规的律法被轻视,而只有学习五经,精熟五经,才能成为一个大家眼中合格的官员,起码你能使用合乎大家理念的判案标准来判案。

    如果你不熟悉五经,即便熟悉汉律,你审案时肯定会得罪太多、太多人,这个官也就做不成。

    所以学习经学,才能当官,才能把官当稳。

    经学地位稳固后,就爆发了今经文、古经文两大集团的对抗,这真的是赢了一本万利,输了粉身碎骨的战役。

    争了几百年,两个集团相互渗透,到当代时郑玄集合古今之所长,加上蔡邕、卢植等人的努力,终于在灵帝手里完成《熹平石经》,这部刻在石碑上的六部正经就是灵帝承认的国家正经,是今后考试、判案的依据。

    那么国家正经刻在石碑上,供天下人传抄,那么正经的解释权也就握在朝廷、灵帝手里。

    灵帝开辟的鸿都门学也就有更大的作用,可以就近学习开阳门外的石经。

    再加上两次党锢,还有一些别的原因,所以熹平石经出世不久,便爆发黄巾之乱。

    现在不是你精通律法就能判案的,律法这东西不顶用,所以才制定《蜀科》,今后以《蜀科》作为判案的标准,效力在律令之上,也在五经援例法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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