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蚂蚁的另一用处-《大汉第一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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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里中有人赌博?”杜央惊呼,脸色变得格外难看,眼睛时不时的往谌洛身上瞟。

    汉承秦制,有“博戏罪”,此罪不局限于“六博棋”,意义囊括为“戏而取人财”。

    如今临江里的命案与赌博有关,杜央已经预见今年自己在绩效考察时被训斥的场面了。

    大虎呆头呆脑道:“汝为何不报官?”

    “他无法报官。”谌洛沉声,“按照大汉律,除谋反之罪外,子告父母,妇告威公(公婆)奴婢告主、主父母妻子,勿听而弃告者市。”

    这条出自《二年律令》的法律已经把儿子状告父亲的可能性彻底锁死了,官府不仅不受理,还会将告官之人拿下杀头弃市。

    “亭长说的很对,吾怎能告官?”猛随手扯下包裹头发的发带,披头散发道:“我大汉有不孝罪,父母可状告儿子不孝,‘冲’死前仅耳顺之年,告子不孝不需三环,一旦成功,吾便会枭首弃市。不过也幸亏这条律令,让吾有了永绝后患的念头……”

    谌洛心头一动:“汝可愿将案发经过告于本吏?”

    “事已至此,有何不可?”

    “记述!”

    徐乐立刻掏出身上一个装着墨的竹筒,在大虎的配合下,就地而坐,翻开竹简开始记载。

    “六月初二,吾回到家中取餱,准备与在田间劳作的妻、子一同食用。然而‘冲’却早就将釜中粟米取出自己吃了大半,吾只得小半碗。”

    猛闭上眼睛,回忆起杀人经过。

    “吾向冲祈求:吾可以不吃,希望他能给吾妻、吾儿留点……冲拒绝了,并让吾赶紧将家中所收之粟售卖干净,他好拿钱财与人进行博戏。”

    “然后呢?”

    “吾再次央求,希望可以留些钱财给妻儿换些衣裳……他又拒绝了。”

    谌洛咬着嘴唇:“所以汝动了杀心?”

    “这倒不至于,动了杀心是因为,他竟然威胁我,声称若吾不如实照做,他便去里正处状告吾妻不孝,令吾妻自此为奴,令吾儿枭首弃市。”猛眼神凶狠,恶狠狠道:“反正横竖都是一死,与其让他伤害吾妻儿,倒不如,吾先解决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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