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割肉案的真相-《开封府小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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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令孙荷更恨的是,这一次的受害者也是因为名节问题不愿意报官。

    天子脚下,东京地界,有人堂而皇之地伤害女子身体,却因为没人报官一直逍遥法外。何其讽刺,令人怒恨!

    孙荷是濮阳东风镖局总掌柜之女,自小就有一颗打抱不平的侠义之心。她便自己前往开封府报官,接状纸的小吏问她是否为受害者,又问她证据何在,孙荷什么都没有,便被当成的闹事地打发走了。

    孙荷又气又恨,随即想到既然那些受害的女子都因怕名节有损不报官,但她不怕,她可以当受害者。

    于是那天之后,孙荷每天都把自己打扮得漂亮,在东大街附近频频出没。可是整整半个月过去了,她却不见那恶徒再出现,对谁下手。

    今早孙荷买菜回家的路上,忽然发现自己癸水来了,她这人异于常人,头天癸水特别多。孙荷便想到一计,她何不自己割伤自己,声称受割伤报官,这样凭开封府的众多人马一起追捕,定能将那狡猾的恶徒捉拿归案。

    孙荷便用匕首刺伤自己的大腿,借着血量很大的样子引起重视,呼喊救命。

    “但因为割伤自己的腿真得太疼了,草民以前从没受过这种罪。一时觉得委屈,见着开封府衙役们就想起自己当初报官被赶走的事,便心有怨忿,特别是对苏姑娘,我任性乱撒火了。”孙荷可怜巴巴地望向苏园,更咽地道歉,“对不起。”

    “割完自己之后,草民就将匕首藏进了袖兜,自以为万无一失。不想草民这些把戏,都被苏姑娘看穿了!”

    说到这里,孙荷委委屈屈地把头低到最深,又对开封府众人道歉。

    “快起来吧,你这做法虽有些不当,”包拯叹口气,觉得无奈又有几分欣赏,“但孙姑娘割肉报官、舍己为人之举,实在令本府钦佩。”

    苏园拍拍孙荷的肩膀,把她拉起来。

    被拍的胳膊刚好是之前被苏园弄脱臼的那条,她瑟缩了下,后来和苏园对视之后,再看包拯、公孙策等人都对她和颜悦色,略加赞许她,孙荷才终于松口气笑了起来。

    “多亏苏姐姐,不然我今日必然办蠢事。”孙荷对苏园感激不尽,行礼道谢。

    “你多大?”

    孙荷:“十七岁,三月生人。”

    “我八月。”苏园道。

    孙荷:“……”莫名觉得她就是姐姐怎么办?

    因为孙荷见过那割肉恶徒的长相,加之她腿有伤,本就一个人独居,便暂且被安置在了开封府住下。

    孙荷竭力要求和苏园一起住,说两个同龄女孩能做个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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