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博物馆里,有游客见证了这一幕,登陆微博,“发现一枚剧组跑出来的超级大帅哥,话说有谁知道哪个剧组的吗?这个帅哥有点憨,还有点中二,好想给拐走。” ** 百草诗带着赢哲栩去了一个购物中心,男装区。当然,一路上仍然免不了被围观。 现在两个人的年纪就是二十多岁,适合青春风。 百草诗给赢哲栩挑了休闲T恤和短裤。 赢哲栩天然的衣架子,衣服上身特别精气神。而最让他吃惊的是,这种衣服的面料,比大炎最好的绣坊都要好。 这是怎么做到的? 服务员在一旁啧啧赞叹,“小姑娘真是找了个好男朋友啊,太帅了。这衣服穿身上,哪件都好看,要不都买了吧?” 这点小伎俩,怎么逃得过赢哲栩的金睛火眼。他孑然一身穿越而来,一分钱难道英雄汉。所以,他要给诗诗省钱。“掌柜,朕……我这么好的招牌,你是不是给便宜点?” 服务员风中凌乱。 帅哥哥叫她掌柜! 帅哥哥这么自恋! 帅哥哥居然和她讨价还价,还理所当然。 服务员扁扁嘴,“我们的价格都是商场规定的,不打折。” 百草诗哂笑,挡在嬴哲栩身前,乖乖付钱。趁着服务员开发票,和嬴哲栩咬耳朵,“不差钱,委屈我家羽宝了。” 大包、小包提了好几个袋子,百草诗带嬴哲栩回家。 基地给百草诗配了一辆代步车,嬴哲栩看到汽车时,陷入了沉思。这车和马车相比,又舒服,速度又快。他的腿太长,小代步还有点伸展不开。 百草诗贴心地给他系好安全带。 “诗诗,你们这的百姓,都开这种车吗?”嬴哲栩双臂抵在车前,他的声音,有点闷闷的。 “也不是。汽车还是需要一定经济实力的,而且这个车牌号,特别难搞。”百草诗如实回答。 嬴哲栩看着前方车水马龙,形形色色的人,“我以为我开创了一个盛世,可是和你生活的国家比,差的太远了。”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