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 刘经理的建议-《那年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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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是那样的孩子。
现在女儿拉着她小姨来当说客。
首先发表意见的小姨跟外甥女是一样的观点。
人啊,这辈子遇上一个可以为自己生,可以为自己死的人,不容易。
可遇不可求。
没等感动姐夫和姐姐的,先把她自己感动得稀里哗啦的。
不得不说,这个“可遇不可求”的理由确实足够强大。
郑主任和刘经理也大受感动。
但人家是干部,总是理性大于感性。
感动之余,还是理性占上风,还是现实生活更加需要面对。
为之生死这样的事,只能作为一种理想状态去理解。
就像经常拿来做思想教育的“红薯饭南瓜汤,小米加步枪”,要的只是那种精神,而不是让你去追求那种生活。
真正追求的生活,一日三餐,最好还是要有鱼有肉。
这些就是郑主任跟小姨子和女儿表达的观点。
听得小姨子和女儿的心一点点往下沉。
不过到了最后,郑主任和刘经理都很民主地表示,现在是新社会了,父母再不能给儿女包办婚姻。
但是自家跟小梁家差距实在太大。
所以,父母所持的态度就是在理解女儿的基础上,保留意见。
并且希望女儿认真考虑父母的意见。
而且不必要立即给出回答。
可以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慢慢去体会。
虽然谈话的结果令小姨子和女儿大失所望,但是她俩也知道,这夫妻俩没有像其他的父母那样立马就跳起来,暴跳如雷,坚决反对,已经算是开明的了。
其实郑主任和刘经理除了接受新思想的能力比较强,相对民主之外,面对要下嫁的女儿,能有如此开明的态度,还另有一个不能说的原因。
就是最近在下边的村里,发生了两起性质截然不同,但是实质完全一样的事件。
第一件,是一个姑娘看上了本村一个无父无母的青年,据说青年除了穷,还有点不务正业。
但是姑娘就是看中了,非他不嫁。
闹到最后,她爹用绳子把女儿勒死了。
宁愿没生这个女儿,也不愿把他的老脸丢尽了。
杀了人,还没意识到自己犯了法,认为自己的女儿,可以有随意处置权。
现在她爹已经被抓起来了。
第二件,也是父母不同意女儿看中了本村一个青年。
末后那一男一女挂在一根绳儿上,吊死了。
这两件事都是最近才出的。
郑主任和刘经理谈论到女儿跟小梁的风言风语,两口子其实很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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