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二十四章 买下来不就完了吗?-《重生98,崛起从敲微软竹杠开始》


    第(2/3)页

    一群人边吃边聊,很快就到了深夜,众人回到了自在桃源酒店——当然了,现在已经更名如家酒店了。

    酒店现在正在进行装修,不对外开放,也就摄制组住在这里而已。

    第二天上午,陆逸明带着赵铁柱去考察当地的酒店行业状况,而陈晓卿则带着《超级旅游团》节目组继续节目的拍摄。

    而这一站,拍摄组要去某个景点拍摄一组镜头,黄庭酒店也包括在内。

    上午十点,陈晓卿走进酒店大堂,跟大堂经理汪柯进行交涉。

    汪柯在得知陈晓卿是央视编导,现在正在拍摄一个旅游真人秀节目,想要借用一下黄庭酒店的布景之后,笑得脸上的皱纹都舒展开了。

    这可是央视的编导啊,黄庭酒店要是能够参演节目,那岂不是等于黄庭酒店得到了央视的认可吗?

    汪柯已经在幻想着到时候制作的烫金大牌匾要挂在酒店大堂哪个位置才最显眼了。

    “陈导演是吧?拍,你们随便拍,这酒店你们想去哪里拍就去哪里拍,有任何不明白的都可以问我。”

    陈晓卿笑道:“那就谢谢汪经理了。以后节目播出,你们这个酒店肯定会名声大噪的。”

    汪柯笑容满面道:“那都托你们的福。”

    这种你好我好大家好的事情,大家又不是傻子,怎么可能会拒绝呢?节目组宣传了酒店,酒店又招待了节目组,双赢啊。

    然而,就在陈晓卿指挥着节目组的人架设机器准备拍摄的时候,几个人却从外面走了进来。

    为首的正是刚刚从派出所里面出来的黄文洋。

    他目光一扫,见是陈晓卿等人,顿时嚷嚷道:“谁让你们拍的?谁让你们拍的?啊?保安!保安死哪去了?给我把他们全部轰出去。”

    汪柯赶紧过来,对黄文洋说:“你这是怎么了?他们是过来拍节目的,宣传我们酒店呢。”

    “我靠他宣传?赶紧让他们滚,要不然我对你不客气!”

    上回被逮进去,可是让他丢了大面子,作为一个二世祖,让他咽下这口气那是绝不可能的。虽然明白了陆逸明是首富,但是他又没体会过超级有钱人是什么感觉,所以无知者无畏,根本就没在怕的。

    “你们想要拍摄的话,让那个姓陆的来求我好了,别人怕他,我黄文洋可不怕!”

    好说歹说,黄文洋就是不松口,陈晓卿只好无奈地带着人离开酒店,然后给陆逸明打电话,说了黄文洋的情况。

    听了陈晓卿的转述之后,陆逸明忍不住说道:“这人是傻逼吗?”

    陈晓卿无奈地说道:“但是情况就是这样,我们现在要怎么办?”

    陆逸明想了想,他还真的拿黄文洋一点办法都没有。

    毕竟上次黄文洋是动了手,所以请出官面的力量收拾他没毛病。

    可这一次他只是拒绝节目组进入黄庭酒店进行拍摄罢了,虽然这种行为愚蠢至极,毕竟不让陈晓卿录制节目,对黄庭酒店没有任何好处,还白白错失了一个可以宣传的好机会,但这么干又不犯法。而且陆逸明也不可能扛个仗势欺人的坏名声去踩他,还真是对他无可奈何。

    陆逸明也没辙了:“这还真是癞蛤蟆跳脚背上,不咬人但是恶心人啊。”

    陈晓卿说:“要不换个地方拍的,他们那酒店虽然是最好的,但是这桃花源酒店满地都是。”

    陆逸明说:“没必要更改拍摄计划,毕竟我们要提供最好的出行路线,总能遇到一点麻烦就绕开吧?”

    略微琢磨了一下,陆逸明对陈晓卿说:“这件事交由我来解决。”

    当天下午,陆逸明便通过关系找到黄庭酒店的老板,黄文洋的父亲黄大勇。

    黄大勇自己的办公室里面接待了陆逸明。

    陆逸明也不废话,开门见山地说道:“黄老板,你这黄庭酒店卖不卖?”

    黄大勇面有怒色,不卑不亢地说道:“陆首富,你这是打算来消遣我吗?如果是因为之前的事情,我可以让我们家文洋摆下和头酒,向陆总你公开道歉。”

    陆逸明点点头,说:“令郎三番两次找我麻烦,确实该好好向我道歉,不过一码归一码,我想买黄庭酒店这件事也是认真的。”

    黄大勇黑着脸说:“不卖,黄庭酒店是我一手创立的,绝不会拱手与人。”

    在他看来,这并不是一个单纯的商业收购,而是黄文洋在得罪了陆逸明之后,陆逸明利用他手里面的资金对黄家进行的一场报复。

    这是一种侮辱行为。

    对于黄大勇的话,陆逸明是一个字也不信,反而笑道:“拱手与人也太夸张了,我又不是不给钱。至于黄庭酒店价值几何,黄总估计心中有数,所以没必要通过拒售来抬高价格,我并不是非买不可。”

    黄大勇闻言一脸惊讶地看着陆逸明,他是夏国改开之后最早富起来的那批人之一,不仅胆子大,同时还有着精明的头脑,所以他看得出来,陆逸明不是在唬他,而是真的看穿了他的小算盘。

    对此,黄大勇也不尴尬,做了这么多年的生意,脸皮早就比城墙还厚了。笑了笑之后,他又问道:“你贵为夏国首富,跑过来买我这个小酒店,是为了什么?”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