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遇险-《穿书后成为病娇大男主的心尖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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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开药坊后,她向街边一卖花灯的姑娘打探,“请问这附近有没有卖胭脂水粉的铺子?”

    女子想了想,给她指了个方向,“沿主街走,第三条巷子有几家水粉小铺,但铺面不大。姑娘若想买好的,还是要去双枝巷,那边有家叫人面桃花的百年老字号,是都城的小姐夫人们最爱光顾的店。”

    晏水谣又打听了下双枝巷的具体位置,发现离这儿有一定距离,便先暗暗在心里记下方位。

    今个是赶不过去了,但先记个大概,以后有机会再去一探究竟。

    她买了只中等价位的兔子花灯,又问道,“从这边去东街口的许愿池走哪条道更近点?”

    女子是本地人,对周边街巷很是熟悉,“酒楼后面有条暗巷,从这走会近一半,平日里用来卸货和处理厨余垃圾的,只是夜晚无灯,暗得很,一般没姑娘家敢走。”

    但晏水谣不是一般姑娘家。

    毕竟很难再找出一个姑娘家,肉身跟灵魂可以一分为二这么牛逼的。

    晏水谣当即决定要抄近路。

    她手举昏暗的白兔花灯,走进漆黑一片的暗巷。

    这边虽暗,好在没有岔道,只需避开脚下凌乱的垃圾,扶墙一路向前走就能出去。

    为了壮胆,她哼起一支小曲,正哼到:“superidol笑容都没你的甜,八月正午的阳光都没你耀眼……”

    忽然正前方的空气中飘来一股浓重的血腥气,直往她鼻腔里蹿。

    晏水谣一整个愣住,体内检测危险的那盏红灯哔啵哔啵响个不停。

    脑中瞬间跳出两个方案。

    要么原路返回,老老实实按来时的路线走,但这么一来一去地折腾,回到东街口不知要多晚了。

    或者就硬着头皮摸黑往前走,可能只是酒楼扔出来的禽类的皮毛内脏,味道重了点,不要自己吓自己。

    正踟蹰不前之时,她脖间忽地一凉。

    一把泛着幽冷白光的匕首架在脖颈旁,耳边随之响起一个冰冷的男子声线,“谁派你来的?”

    晏水谣霍地僵住,她立刻双手高举过头顶,做出投降姿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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