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四十八章 没出息的逆子-《穿书后成为病娇大男主的心尖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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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的是太丢人了。

    闫斯烨则满目平静,跟她对视一眼:我就说趁早扔扔掉吧,这样没出息的逆子,留着何用?

    呼罗王后倒是挺捧场,含笑夸赞,“王爷王妃养的小狼果真与众不同,十分天真烂漫。”

    晏水谣不知道该回些什么,只能干笑两声。

    而某只丢人逆子还杵在明筝脚边,摇尾打转,毕竟刚刚那点还不够它塞牙缝的。

    “今日没了,我就带了这点。”

    见小狼黯淡下去的眼睛,明筝立马负罪感上身,补充一句,“你若爱吃,改日我再给你带。”

    听到居然有此等好事,小雪狼果断决定原谅了她适才对自己的外貌羞辱。

    并很热情地甩尾招呼她:下次再来哈!

    走之前赫兰把牛肉也留了下来,但鉴于小狼方才的表现太不矜持了,晏水谣私自扣下它的口粮以示惩罚。

    他们前脚走,吕墨晗后脚收拾完炸开的药炉,离开四王府往贾龙的住处去。

    晚些时候,吕墨晗回来了,他一秒没耽搁地去给明筝公主看病,得出的结论是,“她的情况比无忌棘手。”

    晏水谣啊了声,“不能用针灸的方法把蛊虫取出来吗?”

    吕墨晗拿起杯盏一饮而尽,连干两杯后,才摆摆手道,“他们不大一样。”

    他今日天没亮就去药炉研究空蚕蛊,后面遇到呼罗王,便开始劳心劳力地从中周旋。

    紧接又马不停蹄赶往贾龙的住所,连口饭都没吃,现在再原路赶回来,多少是有点疲累。

    他又自斟一杯水,说起他给明筝看诊时遇到的状况。

    “无忌身上的蛊虫是从幼虫开始种到他体内的,随着时间推移慢慢养大。而明筝公主身上的是从别人体内转移而来的,是经过精心的培育与养成,杀伤力本就不同。”

    他原本也想沿用之前的法子,通过银针扎穴的方式,配合药粉把蛊虫取出来。

    但他看见明筝手臂上成片的黑斑,出于医者的直觉,他就心生不好的预感。

    他撩起明筝的头发,窥到她颈后的黑斑更加严重,已经微微往里凹陷,指腹一碰就塌下去一片,像捏个面团似的,长时间不能回弹。

    但他看小姑娘好像一点感觉也没有,“我手指按的地方,公主不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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