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比射箭,哪怕将朝中的武将都集结起来,恐怕也没有几个是江小侯爷的对手。 小侯爷百步穿杨的记录至今无人打破。 当初在校场上的惊鸿一瞥,宋明至今难忘。 没想到,今日托了周姑娘的福,又可以一睹江小侯爷的风采了。 “嗖——” 一支箭射出去,稳准狠的打在了树梢上的麻雀,挣扎不过是一瞬之间,片刻就落入了孙兴德带过来的笼子里。 “侯爷好箭法!” 宋明骄傲的偷瞄着周欢的神。 看见了吧,一击致命可以是运气,击击致命那就是本事了,姑娘且瞪大眼睛好好看看,侯爷手里的箭可不是银羽箭,而是用地上的树杈削出来的木箭。 如此简陋的武器,侯爷却用的出神入化,周姑娘啊,你是不是也开始崇拜侯爷了? 崇拜就对了。 周欢丝毫没有注意到边上人的目光,一心二用,她的心里正心想着别的事儿呢。 打了五六只了,是不是够吃了,那就别再打了,这地方现在穷乡僻壤又遭了灾好容易有几只回头鸟,别再给全弄死了,那就破坏生态平衡了。 还有啊,你射箭这么厉害,是为什么这么厉害?打仗不是你的工作吗?你平日里没有朋友吗?没有别的爱好吗?有一位智者可说过不能和没有爱好的人交朋友的。 周欢:“大德子叔,多少只了,够吃就中了。” 大德子低头刚捡起来一只扔进筐里,顺手数了数,回头喊道:“六只鸟,一只野鸡啦!” 宋明竖起了大拇指:“侯爷英武!这才一炷香的功夫就射了这么多野味! 诶?周姑娘你说呢?” 一偏头,人早走了。 周欢小跑过去,与江河擦肩而过,头也不回的往孙兴德身边奔,两只小手捂住了竹筐。 “够了够了,可不能再整多了,让人闻到味了就麻烦了。” 这地方的老百姓已经许多天没有吃过荤腥了,可别再馋他们。 不一会儿的功夫,孙大壮几个也上来了,身后还跟着孙佩芳和娃子们。 一个个大包小裹的,东西带的很是齐全。 三两见着江河伫立在山头,使劲的挥舞着手臂,高声呼唤道:“侯爷!小侯爷!什么风把您吹来了。” 宋明嘿然一笑,孩子不大点,客气话倒是挺会说。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