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我对开公司其实不在行,商业方面, 跟二斤的水平差远了。我作为老板,最大的本事是看人, 选的合作伙伴没有一个坑我的。 我从家父手里继承了两千万金币的财产,就是靠这手绝活,短短七年,已经翻了一番。” “奥斯曼你这个土豪有四千万金币?那老大买阿拉斯加还用得着找别人?” 奥斯曼一脸沮丧,“我一半的投资在奥斯曼苏丹国国内,现在已经被穆斯塔法那个混蛋没收了。” “哈哈,原来你七年白忙活了,那你也有两千万呢。” “这两千万被我投资到了十几个海外公司,都是有合伙人的。 我跟人签了合同,合伙人不同意,我是不能提现或者进行股份转让的。 这些公司,都是稳定的传统产业,利润不高,还要和合伙人分,去除必要的追加投资,一年也就能给我带来七八十万的零花钱吧。” “七八十万金币,还零花钱?打倒奥斯曼,分金币分明星妹子啦。” “明星妹子分给你你也养不起,我这次投资彭氏影业,一次就花了二十万金币,产生的利润,也就够我在大夏泡妞的。” “我问过手下了,其他影业公司都没这么费钱。” “我的公司办公楼和拍摄场地都是买下来的,当然贵了。” “明明可以租的。” “我看好魔市的经济发展,浦西的房子,我要留给子孙,将来会涨成天价。 我还在浦东那圈了两千亩荒地呢,反正那里的地也花不了多少钱,我准备告诉子孙,留他一百年。” “哼!等劳苦大众掌了权,你的地都得被没收。” “本来我也担心这个,不过现在不担心了,兰迪可是我的老大。 我现在姓彭,算大夏人了。我的资产可是大夏民族工商业,我资助老大就是资助将来的新大夏。 就算将来真的需要我捐出去,肯定还有赔偿我的一天。我没准还能因为对大夏的经济贡献,混个二当家的什么的呢。 三毛你就会东拉西扯,我都被你带跑题了。 我新开的影业公司,拉了给《马路天使》主题歌作词的田寿昌当合伙人,那可是大剧作家,有名气,还懂经营,更重要的是人品好。 他负责经营,我给他百分之二十的股份,他居然只拿百分之十,但要求拍的电影都由他拍板,我不得干预。 反正我也不懂电影,只要周小红这个台柱子不换,其他都无所谓。 有了合伙人干活,我这个老板跟着老大走,毫无问题。 我跟你说三毛,老板当到我这个份儿上,赚钱都不是问题,跟对老大才最重要。 这是我一半财产被穆斯塔法没收后,总结出来的血泪教训。”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