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重启车祸案调查-《警事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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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珊和qq昵称“白云遮住了蓝天的脸”提供的信息使本来陷入困境的案件侦破工作又有了新的方向。东城分局刑侦大队的会议室内,何晓惠正在召集专案组成员开会。

    大屏幕上列出了四条重要线索:

    孟离家出走原因:杀人放火+卑鄙的经营手段;

    安勇的人知道一直知道孟的行踪,却没联系他;

    安勇的律师在孟生前见过他,郜永丰?未签的文件?已签的文件?

    田珊与“白云遮住了蓝天的脸”均指证安勇的人杀害了孟,但都没有证据;

    “我总结了一下,田珊和白云遮住了蓝天的脸提供的与案件有关信息大致是这几条,大家想想是不是还有遗漏的?”何晓惠操作着电脑说。

    “还有孟元明的那个包。”苏乐补充道。

    “对,包里有一台笔记本电脑,开机密码田珊知道,里面有一些加密的文件,已经送给技术去解密,暂时还不知里面有什么内容。另外在包里还找到了一本相册、一张银行卡和孟元明的身份证。”何晓惠看了大家一圈继续说:

    “接下来大家讨论讨论下一步如何行动。”

    “安勇的人为何要杀害孟元明?”丁一然问。

    这个问题抛出来以后,大家都默不作声的看着大屏幕,许久没有人回答。

    “孟元明知道他们杀人放火的证据或知道他们的卑鄙手段?”张鹏飞突然说。

    “可孟元明已经离开安勇15年,这些年都没有动他,偏偏要现在杀他吗?”邓如说。

    “难道是因为文件?”苏乐问。

    “关于文件的事,我后来又向田珊仔细核实过,孟元明的原话是:‘他们叫我签一份文件,我没有签。我把另外一份签好的文件给了律师。’。”丁一然补充说。

    “如何是因为文件的话,是因为未签订文件呢?还是因为已签的文件呢?”何晓惠问。

    “这两个文件也许并不冲突,会不会是一个问题的两种结果?”苏乐说。

    “那会是什么问题呢?”丁一然问。

    “根据对故意杀人罪犯罪动机的统计结果,以下六种犯罪的动机占绝大多数,分别是谋财、复仇、情欲、遗弃、迷信和斗殴。迷信和斗殴本案基本可以排除,遗弃指推卸某种责任,本案也可以排除。那么剩下来的就只有谋财、复仇和情欲三种。”苏乐说。

    “一个离家15年开水饺馆的人,能有多少钱?能叫安勇的人看在眼里?”张鹏飞说。

    “仇杀的可能性也不大,15年的时间应该能化解很多的仇恨。”邓如说。

    “情杀倒是有可能。田珊说孟元明和贺芳虽结婚但未同房,而且孟元明又和田珊有了孩子。”丁一然说。

    “安勇的人知道孟元明开水饺馆,目前还不好判断安勇的人是否知道他和田珊的关系,也无法判断安勇的人是否知道孩子是孟元明的。”何晓惠说。

    “孩子的事,我觉得知道的可能性不大。”张鹏飞说。

    “如果是情杀的话,那两份文件会是什么呢?”苏乐问。

    “离婚协议书?”丁一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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