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能不能写信给别人?-《我给从前写了亿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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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带孩子方面,或许也存在代沟。

    也有年轻的,二三十岁左右的。

    这一类年轻、学历高,缺点是经验或许稍微欠缺一些。

    林奇浏览下来,权衡再三后,从中挑了一个年轻的,年龄27岁。

    这位保姆名叫肖优,是国内顶尖大学清北大学的研究生,本科还是外语系英语专业。

    这个学历背景可以说是相当拔尖。

    而且双语好,未来可以给李铃铃一个更好的外语环境。

    最重要的是,她当过老师!

    在辛东方教过少儿英语!

    只不过去年双减后,被迫失业了,才转为了当保姆,做了一年有余。

    从这点看,这个保姆还能教教小丫头英语呢!

    虽然这人在保姆这行的经验谈不上丰富,但是出色的背景弥补了这个小缺点。

    除此之外,还有一点不那么重要的原因,就是从相片看,长得挺漂亮的。

    毕竟是找住家保姆嘛,属于是那种每天都要见到的,总不可能花重金去找一个丑八怪吧。

    林奇是这样想的。

    做出了决定,林奇便回了物业一句,约这个肖优明早来家里面试一下。

    处理完这件事,林奇这才走向了卧室,准备好好睡一觉。

    李铃铃的到来,不知不觉中还改变了他的生活习惯。

    原来林奇的生活是,加班到晚上9点回家,然后洗澡洗漱后便躺到床上玩手机。

    要么刷刷短视频,要么看看电影,要么就是看看直播。

    反正要熬到12点以后才会入睡。

    感觉睡早了,就浪费了自己的时间一样,吃大亏了。

    而眼下么,林奇根本没有这类想法了,一方面是累,比上班累多了,另一方面是今天不休息好,明天就没精力带娃了!

    所以最近几天,他睡的都比之前早了很多。

    .

    一连三天都睡了个好觉的林奇,今天出意外了。

    林奇的好梦,被一阵凶猛的哭喊声吵醒。

    半夜三更,望着旁边的李铃铃哇哇大哭,林奇一时睡意全无,整个人犹如醍醐灌顶般精神一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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