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你说的新潮流,就是群星签约的新潮流吗?” 在见到苏昱后,不等他开口,陈诗意就先一步问道。 苏昱一愣,随后点头。 这不奇怪,在娱乐圈中,新潮流传媒公司只是一家小公司而已,哪怕出品了《老男孩》和《太子妃升职记》,依旧没有太多的人记住这个名字。 在歌坛里,新潮流传媒公司之前更是默默无闻的,现在会被人记得,那也仅仅只是因为签了群星,还有江弦影和白晴宁而已,没有他们三人的话,歌迷根本不知道娱乐圈里,还有新潮流传媒公司这么一家更是的存在。 所以,在名气上,群星这个名字,的确是要比新潮流传媒公司要大。 如果陈诗意是因为群星,才加入新潮流传媒公司,其实一点都不奇怪,这反而是正常的,没有群星的话,她可能就不会有这方面的想法了。 只不过,苏昱不知道的是陈诗意,之所以会动心,并不是完全是因为群星,更多的是因为他,他刚才的一首歌,才让她有了加入新潮流传媒公司达到想法,这是主要原因。 “如果你和公司签约的话,公司会包装和宣传你,还会为你量身制作歌曲。”苏昱随后又补充了一句:“还有群星也会为你写歌。” 对于一个歌迷,一个歌手来说,最想做的事情,应该就是和群星合作了,可以得到群星写的歌,那更是梦寐以求的。 所以,苏昱觉得把这一点作为条件,则是更加容易打动陈诗意。 “当然,新潮流对艺人的限制都比较宽松,不会强迫艺人去做一些不愿意的事情,而我也不希望你去改变什么,保持现状,做好自己是最好的,你不用担心也并不需要去特意改变自己。” 关于这一点,苏昱也觉得很重要,娱乐圈是个大染缸,他不希望自己带进来的人,受到这个大染缸的影响,还是希望每个人都可以保持初心。 其他地方,他可能无法保证,但在新潮流传媒公司,他却是会要求做到这一点的。 苏昱是不会为了赚钱,不会为了红,而不择手段,不会没有下限的操控艺人,他只会让艺人变得更好,而不是为了火而无所不用其极,公司也是如此。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