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八章 荷兰人在行动(上)-《我乃郑氏四代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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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前任总督斯皮尔曼不同,康布豪斯是个真正的政客。

    带兵征战并非是他可以展露才华的领域,    他更擅长的是蛊惑人心和拉拢政治同盟。

    但他并未因此而忽视武力的重要性。

    他一边紧急召回散布在南洋各处的荷兰武装商船,一边发挥他的特长。

    对临近的爪哇苏丹和巴城的雇佣兵们进行游说许诺,最终组建了一只规模可观的陆地武装。

    一千五百人的巴城荷兰陆军,    两倍于此的各国雇佣兵,四倍于此的本地爪哇军队,总计数量达到了万余人。

    军队的召集十分顺利,但在尝试获取军事通行权时他遭遇了碰壁。

    无论康布豪斯如何利诱威胁马塔兰苏丹,对方都拒绝让这样一支庞大的军队穿越他的国家,从陆地直接抵达东爪哇岛。

    交涉失败的康布豪斯一边愤愤不平地痛骂着这些该死的爪哇人受的教训还不够深刻,一边只能寄希望于海军的运送能力。

    他将南洋各处商馆的武装商船召回,总计凑出了十二艘战船和五十余艘武装商船。

    虽然难以冒着明郑水师的封锁直接在东爪哇登陆,但也足够将大军投放至中爪哇东部的马塔兰边境区域。

    大军在手的康布豪斯充满了底气,他主动派遣使节前往三宝垄面见马震,先行尝试以和平方式解决此事。

    若能付出一定的条件说服明郑主动撤离那是最好不过。

    毕竟郑氏在南中国海的实力不容小觑,康布豪斯骨子里是个和平爱好者,避免战争对他来说永远是上上之策。

    来自东宁的支援船队和荷兰人的使节团几乎同时抵达了三宝垄。

    荷兰人的使节名叫马尔科·范·巴斯滕,他率领着一支规模中等的使节团于农历二月中旬乘坐一艘荷兰武装商船,在明郑水师的监视下抵达三宝垄港口。

    崇祯六年(1633)郑氏第一代郑芝龙在料罗湾击败了荷兰人。

    永历十五年(1662)第二代国姓爷在台湾击败了荷兰人。

    永历十七年(1664)荷兰再次占据鸡笼,第三代郑经占领淡水,缺乏物资补充的荷兰人最终撤退。

    永历三十八年(1684),第四代郑克臧再次与荷兰人处在了战争的边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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