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5章额外-《罪理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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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犯罪集团的杀人手段,想要在迷晕慧娟的瞬间做到一击毙命,确实不是一件太过于困难的事情。
对于慧娟这种必死的存在,在绑架她的过程之中想要立即致她于死地,不过就是顺手为之的事情。
可就是这么简单的一件事情,犯罪集团却要暂留慧娟的性命,在之后的某个恰当时间点才去剥夺她的生命。
这种死亡的滞后现象,说明杀人其实并不一定是犯罪集团的最终目的。
基于整个犯罪集团的意识形态,不难猜出,杀人只是一种手段,是对被审判的道德失衡人员的最终惩罚。
也就是说,在整个犯罪集团的杀人体系之中,审判才是他们的重中之重!
如果没猜错的话,慧娟在被绑架之后的某个时间节点,应该非常短暂的清醒过,这个清醒的过程,就是接受犯罪集团审判的过程。
考虑到慧娟手脚之上并没有剧烈挣扎的瘀伤痕迹,那么这就说明-慧娟在死亡之前,就算曾经短暂的苏醒过,躯体也处于中毒的瘫软状态。
意识的短暂清醒所必然生成的强烈求生欲,陌生的环境和一群虎视眈眈的审判者,这种极度焦虑的现状却不能够通过躯体的挣扎扭动和声音上的尖叫怒吼来发泄出去,那么这种对于绝望和恐惧的积累,肯定要比一般的压抑过程要更加的残酷且剧烈。
这种让被审判者极度恐惧和绝望,甚至能够极致体验濒死感觉的举动,或许也是犯罪集团所刻意为之的举动。
毕竟在一般的报复观念之中,极致的痛苦和恐惧,才能获得极致的悔恨和赎罪。
看来,在犯罪集团的审判过程之中,这不仅是对整个犯罪集团意识形态的一种践行,更是对道德失衡人员的一种被动救赎举动。
也就是说,这个审判的过程,对犯罪集团和道德失衡人员都是极其重要的,也是双方都必须要积极参与其中的。
也正是因为如此,犯罪集团才会让受审判的道德失衡人员处于一种清醒但是又浑身瘫软的状态之中。
至于导致慧娟最终死亡的原因,似乎也显得非常的简单且常见,例如说,给昏迷状态的慧娟吸入大量的二氧化碳和一氧化碳,在慧娟的嘴鼻上覆盖一块厚重的浸湿毛巾,这些都可以让慧娟快速的死于窒息。
通过对比在废弃工厂二级密室之中找到的其他受害者尸体,杀死慧娟的手段,其烈度很明显是低于其他道德失衡人员,这种特例上的存在,再次从一个侧面证明了慧娟的死亡,是犯罪集团临时起意的一种举动,并不隶属于犯罪集团严密的连环杀人进程。
事情推理到了这一步,似乎再次可以得出一个推论——犯罪集团在l市之内对道德失衡人员的有序杀戮过程,很可能因为第五正的调查介入而暂时终止,其最后所进行的一起对于道德失衡人员的审判,应该就是慧娟。
但是,在第五正前来l市调查之前,犯罪集团已经累积杀死了多少人,这一点是不清楚的,所以当初在废弃工厂之中所寻找到的尸体罪证,依旧可能不是全部。
可以说,慧娟的尸体当时不存在于其间,这一点可以更加凸显犯罪集团在罪证伪造上面的刻意性,但若是当初慧娟的尸体存在于废弃工厂之中,且所有尸体的数量与整体卷宗档案之中的数量相契合,那么这种结果,可能就导向一个异常严峻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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