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七章故人相逢-《穿书后我成了恶毒后妈》


    第(3/3)页

    闫淑云在学校的时候,那也是非常爱俏的一个人,否则有更漂亮的余娇娇在前,人家张敞阳凭什么看上容貌差一筹的闫淑云?

    那时候闫淑云不仅穿的衣服是很多女孩子都想要的那种碎花衬衣,还经常戴朵小花别一个发卡什么的,她还是他们班女孩子里第一个穿凉鞋的,而且她还会修眉毛,眉毛总是修的细细弯弯的,跟电影里那些角色一样,衬的眼睛更大,鼻梁更挺。

    她就是这个时代最时髦的年轻女孩子的代表,是这个时代最精致的猪猪女孩。

    余娇娇呢,嗯,那时候原身因为年纪小,被家里也宠的够呛,还没开窍呢。

    要么说原身是后来被作者强行降智呢,原身在一众十五岁才上高中的同学里,十三岁就考上高中可不就是够聪明?可惜后来被作者强行降智,漂亮聪明美.少.女变成了脑残恋爱脑,不然光凭一张脸,家里怎么会宠她这么多年。

    咳,不说这个,说回闫淑云。

    闫淑云跟以前可大不一样了,以前只穿新衣服,现在,衣服洗的都发白了还一直穿着,袖头她看到了,都磨出线头了,脚上呢,是她以前最不屑的千层底,还是不知道穿了多久,一边高一边低还有补丁的旧鞋子。

    以前整齐的学生头,现在变成了有些凌乱的长发,被一根布条胡乱的绑在脑后。

    本来温柔细嫩的脸上也变得粗糙了许多,明明就比她才大两岁而已,眼角已经多了几条鱼尾纹,眼里更是有些愁苦。

    余娇娇都没搞明白,她都这样了凭啥还来挑衅她?明明看起来是她过的比她好吧?

    路人一听她要打听事,非常高兴:“你老乡就是那个小媳妇儿吧?哎,我跟你说,这事儿医院里都知道……”

    然后余娇娇就听了一个更加狗血的故事。

    等她回到赵鹏程的病房还有些想想不能,看到李胜利和赵鹏程还在聊天,四个孩子乖乖的,她忍不住问道:“现在还有冲喜这回事儿?”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