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别告诉本官又有命案了-《大周小知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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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红袖下意识地要说出这一句话来,但最终到底还是没有说出来,只是撇了撇嘴。

    自然,这番模样又惹来了自家三叔的一番说教。

    不知不觉中,两人已经出了永阳县县城,来到了一一座村庄的前面。

    两人并没有进入村庄,只是在村庄口站着,看起来应该是在等待什么人。

    大约过了小半个时辰,一名少年被着一个包袱从村庄里走了出来,待看到村庄口的两人之时,便连忙跑了过去,挥手呼喊道:“三叔!红袖姐!”

    三人一道踏上了回清河县的路程。

    “小武,怎么样?那一家人对你是否还满意?”

    “红袖姐,对我自然满意得很,要不然也不会留我在他们家里那么多天了。”

    “哦?那意思是不是说那一家人同意把闺女嫁给你了?”

    “那当然,当年我爹娘还在的时候,就已经与他们定下了亲来,况且当年我爹娘对他们还有救命之恩呢,怎么可能会反悔!”

    “对了,三叔,红袖姐,一个月半后再陪我过来一趟,好不好?”

    “为何?”

    “我已经答应他们了,一个月半后要来下聘礼!”

    “好小子!不错不错,需要用三叔帮忙什么吗?”

    “嘿嘿......三叔,到时候不用你说我也会去找你的。”

    “臭小子!”

    ......

    如果你稍微仔细观察一下的话,会发现县衙里面少了两名捕快。

    在前两日,清河县县衙又来信了,信上说希望永阳县这边的县衙能够把那一点红交给他们处置,字里行间都透露着诚恳,态度很是友好,甚至是友好得有些过分。

    于是,李渝想了想,还是派出两名捕快负责把一点红押往去清河县。

    一点红已经完全被那对叔侄给废了,有两名捕快押送足矣。

    再后来,在得知当初清河县的知县新娶了一位小妾,还没来得及洞房之时,就已经被那一点红给登先一步之后,李渝总算知道清河县县衙那边为何如此执著要亲自处置一点红了。

    这天早晨,是距离一点红被押往前去清河县的第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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