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脑残粉(1)-《文娱大师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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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鬼!”
吴赫脑子里嗡的一声,这个叫朱佳的,他想起来是谁了!
林峰那个王八蛋,要给他介绍的富婆就是她。
刚刚还咽着口水呢,这一下子,吴赫冷汗都冒出来了。
他和林峰一起去拜见大佬的时候,这个朱佳就坐在那旁边,当时也是这个动作,也是同一只米老鼠。
呵呵,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
林树那句小白脸的话,仿佛再次出现在吴赫耳边。
这个世界有毒吧。
吴赫嗅到了一股熟悉的味道,可能是就是因为他被文娱迫害,才会被雷劈死,到了这么一个境地,和某部讲韦小宝穿越到现代的电影极其类似。
不过这里的sao嫂可不一般,没想到还真上位了,还成了华纳的话事人。
反正.....都不是什么好事。
林峰那个魂淡,吴赫迟早要教他做人。至于这位朱佳,还是少接触为妙。
“咳咳,还是说正事吧!”
李明适时站了出来,简明扼要的说明了他和华纳的合作方式。
华纳作为他这张新专辑的代理发行商,将负责亚洲范围内的所有宣发,这是他早就谈好的,也是百士娱乐的最后一条路。
按照一开始谈好的,华纳会拿到四成的销售分红,如果唱片达到白金,再去掉李明许给吴赫的一成,百士剩下的就只有五成了。
华纳负责宣发,只需要贡献出自己的渠道实力,就能平白拿到四成的分成。
而出货和制作专辑的活,都是百士自己的,百士就只能拿到五成。
这就是平台和个体户的差距.....
前世的网络小说和网站的分成条款,网站也可以从中获得暴利,这就是所谓的平台优势了。
唱片专辑发行也是一样的,谁有渠道,谁就是老大。
哪怕你是天王又如何....
像李明这样,有自己公司的,还至少有五成可以拿。
而像创作人、制作人之类的人,有个固定酬劳就不错了。要是歌手的话,可能还会有公司合同的分成收入。其他的.....分红这种东西,想都不要想。
不过作为创作人也有自己另外的一个好处,那就是所谓的版权收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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