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用兵与军法-《晋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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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燮,听说士氏一直都在晋国担任士师,掌握刑法,想必你也是精通法度吧。”

    士燮:“是的,臣的家族在晋国时代任职士师,在闲暇之时就喜欢钻研自上古以来的法度。”

    姬獳满意地点点头:“那你就帮我立一套军法吧。”

    军队之中,只有刑罚而没有奖励,士兵就会畏惧、抱怨。

    只有奖励而没有刑罚,士兵就会骄纵,安逸。

    有赏有罚,而且赏罚分明,才能激发出士兵的战意。

    士燮拱手,公子可算给了他一个专业对口的工作:“遵命。”

    现在晋国已经有了“法”,但只是一个大体的规则与秩序,还是属于人治,而非法治。

    因为现在的法度根本不展示出来给众人看啊,犯人违不违法只有统治者和制定者知道。

    不让众人知道的法,那还是法吗?

    统治者不想管你,罪恶滔天都没有事儿。

    一旦统治者要是想搞你,那他就可以把“法度”拿出来,好好给你数一数,你犯了多少罪,该怎么死。

    以后的晋国需要彻底改革,就需要从法度上去改变。

    晋国在历史上实行过数次的改革法度。

    像晋文公的被庐之法,重视尊卑秩序,而且重用姬姓臣子,让同姓臣子担任近官,那些异姓的臣子担任远官。

    赵盾的夷之法,则是对被庐之法的反对,主张任用贤臣,将尊卑之序看得不那么重要。

    也就是说现在的法度,是为了政治服务,管理国民反而是次要的。

    士会按照晋文公被庐之法修改,成了对公室有利的法度,史称范武子之法。

    历史上后来的灭赵氏、灭三郤正是依靠此法。

    后来到了士燮的儿子士匄,又按照赵盾的夷之法修订,重新改成了对卿大夫有利的法度。

    再往后的赵鞅铸刑鼎,把士匄的法度刻在鼎上展示给民众,也是被士鞅给逼的。

    可以说,晋国的法制改革离不开士氏!

    姬獳在吩咐完任务之后,心满意足地离开了,然后时不时的过来看看,指点指点用兵之道。

    毕竟练兵是臣子们的事情,他只需要下达命令。

    他还有其他的事情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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