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六二章——乌思小镇-《刀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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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批骏马撕裂了清晨的薄雾,踏着草原上的露珠疾驰而去。

    唐锦年从现龙港出发,一路沿着官道,逢驿站必换快马,饶是如此,也用了十五天才算是真正进入了乌思地界。

    乌思在中原人眼里从来不算什么好地方,地势居高,早晚温差极大,素有早穿棉袄午穿纱的说法,再加上空气稀薄,甚至许多人来到这里会犯喘症。诸多原因于此,所以会来乌思的中原人并不多。不过与之相反的是,乌思人却普遍很好客,虽然有着自己的一套语言体系,甚至大部分乌思人连官话都不会说,但只要来了客人,他们便会拿出油茶青稞酒来招待。

    在大多数中原人的认知里,都以为乌思人便是在茫茫草原上放牧,居无定所,常年住着帐篷。其实并不然,乌思人也有着自己的城镇,在人员密集的居住区,他们会建起稳固的碉楼,在此定居。也有靠放牧赖以为生的乌思人会常年携带着帐篷,以便能随时能有个遮风挡雨的地方。

    茫茫草原,入眼一片青绿。

    唐锦年策马疾行,天空中隐约可见一只大雕划破长空。想起来时,蝶恋花曾问过他一个问题。

    “机关鸟既可载人,你何不乘此而去?”饶霜双眼放光,仿佛发现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情,“如此来回一趟只怕都要不了一个月。”

    唐锦年面无表情,只说了一个字。

    “冷。”

    现在想来,唐锦年心里只觉得有些好笑,心想这饶霜真是有些蠢过头了。虽是这般想到,却不知为何,竟是有些想念了。

    唐锦年摇了摇头,抛去那些杂念。天边的视野中,出现了大片的棕色。

    是一大群的牦牛。

    有牦牛,那肯定就有牧民了,唐锦年心中一喜,再次策马加鞭。

    快马奔来,唐锦年已经隐隐看到了帐篷的轮廓。

    随着马蹄声渐近,终于是惊动了帐篷的主人。只见帐篷的帘子被撩起,一名有些削瘦的乌思男子走了出来,两腮上挂着酡红,那是乌思人的特征。

    “吁——”唐锦年勒马停步,坐在马上朝男子随意拱了拱手:“兄台,伽蓝寺怎么走?”

    男子抓了抓后脑勺,似乎是花时间理解了一番唐锦年话里的意思,才结结巴巴说道:“那……还要往西边……还远哩!”

    唐锦年告了声谢,拨转马头就准备离去,那男子忙来到马前拦住了他。

    “还有何事?”唐锦年一挑眉,有些不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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