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第七十二章 出征混沌-《洪荒之我夺舍了东皇太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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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弟不可如此,算为兄失口,在这里给你赔个不是。

    快快把剑收起来,不可坏了你我兄弟情谊!”

    元始一看通天要动真格的连忙阻止,三清乃是一家,如果当真动手以后还有何面目对外自称盘古正宗。

    老君依旧是一副老神在在的模样,即便是通天当真动手似乎也不在意。

    通天被元始拦下,老君只是淡淡的撇了一眼便闭目不再说话,继续神游太虚去了。

    通天性子直火气来的快,消的也快。

    终究是念及兄弟之情,并没有打算真个翻脸。

    此时气头过了,通天向老君和元始行了一礼算是赔罪,也神游太虚去了。

    不过通天心中终究是有一口气咽不下去,把身一晃留下了一具化身,真身化成一道青烟飞出昆仑山直奔汤谷,来找太一了。

    火云宫中,镇元子正在帮红云护法,汤谷的动静也传到了火云宫中。

    镇元子也是洪荒一方大能,太一抱钟而生镇元子身怀地书,论出身也只是略逊一筹。

    太一有汤谷扶桑树,镇元子有人参果树,也不输于人。

    如今太一出征混沌,声势之大洪荒之中无不惊叹,镇元子难免要和自身对比一下。

    镇元子乐善好施,广结善缘,每次人参果成熟有人登门来求,镇元子无有不允。

    时至今日镇元子还是孤家寡人,手下只有清风明月两个童子,如今只是地仙修为。

    镇元子一念至此掐指一算,人参果的成熟期到了,不日便要采摘。

    人参果又名草还丹,乃是先天乙木之精,三千年一开花,三千年一结果,又三千年才成熟。

    每万年结果只得三十颗,普通人闻一闻便能活三千六百岁,若是吃了一颗,便能活四万七千年。

    人参果采摘极为讲究,遇土则入,遇金则融,遇水则化,遇火则焦,遇木则枯。

    想要采摘人参果,只能以镇元子手里的金击子才行,还要用山河锦帕盖好,才能留存一个月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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