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不过好在,苏晨并不像网络上说的那么不堪。 于是,按照双方的意愿,钟垒叫人给拟定了一份三年的合同。 双方随即在合同上签了字。 这一刻,杨蜜算是正式加入了苏晨工作室。 杨蜜这时已经迫不及待了: “晨哥,你什么时候给我写歌?” 苏晨:“不急。” 一年三首歌,那不是洒洒水吗? 如果苏晨愿意,一天给你写三首歌,也没问题。 嘉嘉:“晨哥,我们还是希望你,尽快给我们写一首歌。” “趁着你现在霸屏的热度,推出我们蜜蜜的新歌,成绩肯定会更高。” 苏晨:“得加钱。” “……” 闻言,钟垒,杨蜜和嘉嘉,都是愣住了。 哦买噶,人家这不是加入了你的工作是了吗? 叫你写歌,还要另外加钱啊? 不过好吧,他们转念一想,好像也对。 合同上白字黑子写着,一年内,至少给杨蜜提供三首精品级以上的歌曲。 但是没有说要立即给你写啊。 一年的时间长着呢。 如果你立即马上要,好像要加钱也说得过去。 杨蜜倒是无所谓。 只要能蹭上苏晨的热度发歌就行。 只要自己能火,花再多的钱也愿意啊。 嘉嘉:“要多少?” 这时,她对网络上的守财奴的言论,更加信了几分。 苏晨:“49万4998。” 苏晨很诚恳的,说了一个数字。 杨蜜和嘉嘉听了,暗暗松了一口气。 还好,只是一个友情价而已。 如果按照市场价,现在请苏晨写一首歌,起码要两百万了。 而且还要看是什么人。 慈善拍卖会那天晚上,巍大孙愿意出两百万买苏晨一首歌,苏晨还不愿意给呢。 只不过,她们觉得奇怪了。 要个整数不好吗?干嘛要个49.4998? 钟垒都觉得纳闷了。 以前没发现苏晨有这样的习惯呀。 加钱就加钱好了,为什么故意弄一个零头出来?又不是超市搞促销。 苏晨之所以这么做,是有自己的苦衷的。 系统每个月,只给他留五千块的生活费。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