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穿书女配的生存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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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落搓了搓手臂,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又翻了翻后面的,大多都是类似的诗文,消极而哀伤。
洛落的脑海中不自觉又浮现起那个朦胧的梦来,少女娴静美丽,像是一只洁白的天鹅,让人只是看着,都会有一种岁月静好之感。
和那米比起来,原主才是真正的公主吧。美丽、温柔、善良,却偏偏又孤单、柔弱、惶恐。
钟家的那些奇葩她见过,说起来桁檀宫也不比钟家好到哪里去,这种环境长大的女孩儿,让人不自觉地心疼。
纵然锦衣玉食,却依然举步维艰。
洛落觉得更可笑的是,不久之前,她还曾经羡慕过这样的人,这样的生活,觉得这些对于她来说是那么的遥不可及;而如今,她却成为了这样的人,深陷其中,饱受困扰。
老天爷还真是和她开了一个大大的玩笑呢。
好在,她还是听到了胜利的号角。
不知不觉已翻到最新一页,上面仍旧是隽秀的字迹。
你是谁——
短短的三个字。
下面又写了两行,但不知为什么,又被勾勾抹抹的涂掉了,看不出本来的模样。
洛落想了想,也拿起笔,在上面工整的写上三个字。
拯救者。
洛落满意的点点头,不错,这个名字很酷。
……
在主厅里连续转悠了好几天,洛落期待着和季美芝来一个偶然却又美丽的邂逅。她静静地走着,季美芝忽然叫住她,一脸深情地对她说:“孩子,你自由了。”
原谅她这种无厘头的自动脑补行为,因为打心底里真的是太渴望了。
然而一天过去了,两天过去了,一周过去,季美芝像是蒸发了一般,愣是看不到半点儿影子。
后来她听小齐说,宁时回来的当天晚上就走了,直到现在都没有再回来,应该是出差了。
至于季美芝,大概还在这里。
洛落抿着唇,心里忍不住吐槽着作者的世界观,一个普通的商人而已,偏偏写得地位跟皇帝似的,连带着手下的仆人都忙成了国家总理,人影都抓不着。
古代嫔妃还能偶遇一下皇帝呢!她只是想见个管家都这么难!
不禁又想起了和宁时最后一次的谈话。
你不是一直想让我帮你吗?今天过后不会再有人为难你了,满意吗——
满意……个屁!
洛落极罕见的又爆了一次粗口。
“或许钟小姐可以去季管家的住所碰碰运气。”小齐小声的建议。
“她住哪里?”
小齐说:“我们佣人是住在离这里比较远的佣人楼里。但管家级别的基本都有单独的洋房,就在泳池的东面,距离不远,十分钟的车程。
车程……
洛落满脑袋黑线,那还叫不远?
小齐完全没有发现洛落的异样,只以为她是在认真思考,于是又补充两句。
“听红红说季管家喜欢种花,所以她的花园里都是各种名贵的植物,你到了那里,最美的园子一定就是季管家的园子。”
“小齐,我可以问个问题吗?”洛落木木的看着她。
小齐一脸郑重,点点头,再点点头。
“你们平时都怎么上班?”管家的住所都有十分钟车程,那她嘴里所谓的偏僻佣人楼不得坐半个小时吗?
小齐细细思考了下,“像我这种四等的,是两班倒,沿路有车接送,时间很充裕。”
好吧,她忘记了宁时有很多钱,所以当他的仆人一点都不辛苦。
洛落按照小齐的指点来到了主楼后面的泳池附近,泳池很大,池中的水在天空的掩映下清澈湛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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