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不装了,我是厨神我摊牌了!正文卷第314章烧鸡还没晾好就卖出一半!宠粉菜品:烤羊排!【求订阅】“我这边有点事儿,回头再聊啊。” 于大爷匆匆结束视频通话,和十钓九空的老孙头循着香味,向林记美食的大门口走去。 到了门口,他们没有进去,而是闻着烧鸡的香味继续向前走,一直走到林记美食外墙拐角的地方,发现香味正是从敞开着的窗口飘出来的。 透过这扇敞开的门窗,两人看到里面密密麻麻摆了很多散发着浓郁香味的烧鸡。 烧鸡的鸡皮完整,颜色呈诱人的枣红色。 看到这颜色,两人不自觉咽了下口水,古早时期的烧鸡就是这颜色,把鸡炸到发红再放到卤汤里卤制。 而不像现在,追求什么颜色金黄,稍稍过油炸一下就开卤,甚至有些卤肉店连炸都不炸,直接用热水紧一下皮就开卤,那色泽看着就让人没胃口。 烧鸡还挺热,帮厨时不时就会被烫一下。 卤品部的操作间里,林旭正忙着,抬头勐然看到窗口站着俩人,顿时被吓了一跳: “于大爷?孙大爷?您两位这是……” 于大爷咽了下口水: “小林老板,这烧鸡……卖吗?” 卖啊,这么多不卖,吃到长毛都吃不完。 林旭点了点头: “卖的,这刚出锅,还没弄好。” 正说着,他看到刚刚徐新华抖散的烧鸡还剩一些,便端着碗伸到窗外: “正好您两位来了,快帮忙把把关,没在京城卖过烧鸡,也不知道口味轻重。” 老孙头平时喜欢钓鱼,来林记吃饭的次数不多,脸上多少有些扭捏。 但于大爷就不一样了,于大爷最近连早饭都经常来店里吃,见林旭把碗递了出来,当即捏了一块带皮的鸡肉送嘴里。 鸡肉鲜香软烂,鸡皮软糯中带着劲道。 他尝了一口来不及说话,又捏一块塞进了嘴里: “好吃好吃,太好吃了,能不能给我来两只?老孙头你咋不吃呢?等着给你拿快子吗?” 老孙头见老于夸好吃,也忍不住捏了一块送进嘴里。 尝了尝之后说道: “我来四只,晚上几个孩子回来吃饭,我还寻思坐公交去郊区钓两条鱼呢,现在倒不用跑这一趟了。” 于大爷说道: “你最近哪钓出来过啊,都是来我这里买两条回家……” 老孙头钓鱼水平一般,加上他都是去郊区的小河沟里钓,每次都是三分天注定,七分靠技术,而剩下九十分,就纯看运气了。 偶尔会爆护,比如上次林旭在于大爷这里买到的小河鱼,就是老孙头半天的劳动成果。 但更多时候,不是在郊区路边买了桃子回来,就是买了几根玉米棒子,最不济的就来于大爷这里买两条鲤鱼回家。 用实际行动恪守着钓鱼老“永不空军”的诺言。 林旭问道: “现在就装?” “现在就装,对于我们这种牙口不好的人来说,这种卤得烂湖的烧鸡最美味。” 林旭拿出几个卤品部用的打包盒,小心的把烧鸡放进去,一个盒子正好可以放一个烧鸡,盒子上面和两侧有气孔,能最大限度的让热气散出去,免得水蒸气过多把鸡皮泡烂。 先把于大爷要的两只装起来,再把老孙头的四只装起来。 装好后两位老人也懒得进店里付钱了: “小林老板,你把手机上的收款码打开,我们直接扫给你就行了,要不干脆在这里贴一张收款码也行,老街坊们也不用进去买了。” 这提议让林旭眼前一亮。 别说,这办法还真行。 他掏出手机收了两位老人的钱之后,立马让前台那边来人,把店里的收款码贴出来,再放一个收款播报机,这样卤品部就能独立对外经营了。 “老板,要不你还是安排个收银员过来吧,我们做卤味可以,但算账的话,多少有些迷湖。” 徐新华并不想管账,因为卤肉不比别的菜品,这玩意儿生的熟的重量不一样,账目上很容易出现对不上的情况。 所以为了不出现争议,最好的办法就是不碰钱不管账。 林旭也没勉强,他让一个服务员守在这里负责给顾客打包收钱。 不过这只是临时的。 等回头还得让窦雯静找人把这个窗户改一下,改成一个对外的窗口,里面再简单装个不锈钢工作台,这样更方面收银员的操作。 为了不影响白天的营业,改造工作只能在晚上进行。 这活儿不大,估计最多一夜就能搞定。 另一边,于大爷回到店里。 把其中一只烧鸡按照林旭的吩咐放到冰箱冷藏室中,另一种则打开盒子直接摆在超市门口的收银台旁边。 烧鸡是一种可以热吃也可以冷吃的美食,热着吃是软烂浓香,而凉着吃就成了咸香劲道,相对来说更下酒。 于大爷安排得很好,冰箱里那只晚上拿回家下酒。 而收银台上这只,先趁热炫几块过过瘾。 他给自己戴上一次性手套,从鸡腿上扯下一块颤巍巍的肉,热乎乎的送进嘴里,这口感,这味道,简直太过瘾了。 正吃着,旁边胡同里住着的钱大妈和王大娘进来买东西: “嘿,老于,搁这儿吃啥呢,这么香。” “隔壁小林老板做的烧鸡,刚出锅,我跟老孙头就一人买了点,您两位尝尝,这肉烂湖又入味,还不那么咸,好吃着呢。” 于大爷这人身为迎春街的情报站长,本身就喜欢得瑟,卖弄第一手情报。 现在他第一个买到烧鸡,那就更得好好炫耀炫耀了。 之所以摆在收银台上吃,也是这个想法。 咱跟小林老板的关系,那叫一个铁瓷,不然咱为啥是第一个买到烧鸡的人?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