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6章 露一手-《捡个娘子来种田》


    第(2/3)页

    蔡掌柜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你还好意思说,我让你做的时候,你做的狗都不吃!”

    那厨师顿时一愣,“您说的是那黑乎乎的叫啥……酱油的?”

    蔡掌柜没有理他,全身心都放入了厨房里面去了。不过半个时辰,厨房的门便打开了,何月端着一个托盘走了出来。

    托盘上面以此放着几道菜,分别是红烧猪手,红烧肉,红烧排骨,以及一道红烧冬瓜。

    陆曼特意荤素搭配了,这样吃起来也爽口。

    原本隔着门就足以让人流口水了,现在看到样子更加是色香味俱全,只见那红烧肉上面裹上了一层类似于糖色的焦糖色。

    但是那却不是甜食,是咸的。

    蔡掌柜夹起了一块红烧肉放入口水,一口抿下去,肉肥而不腻,因为被酱油混合之后,原本的油腻已经被中和了不少。

    再加上陈醋调味,真的是相得益彰了。

    “好吃!”蔡掌柜十分质朴的说了两个最实在的评价。随着他的评价,旁边围观的一众人都下意识的咽了一口口水。

    来不及等口中的红烧肉咽下蔡掌柜又伸手朝着红烧鱼过去。

    鱼平日里在他们这里都是用来做鱼脍的,偶尔也会煮汤,但是像是炒菜一样做,还是第一次呢。

    陆曼没有将鱼砍掉,而是留了整条鱼。

    在鱼的背上用刀划出了交叉的花形,然后下锅油炸。最后倒入酱油和醋调味,加水煮熟。

    在装盘的时候,又拿了蔬菜来点缀,看起来赏心悦目。

    蔡掌柜斟酌了再三才下筷子,轻轻在鱼腹的位置夹了一小块放入口中。鱼皮的地方已经被油炸之后变得酥脆了,再加上酱油特有的鲜香这么一炮制。

    比纯天然的白肉多了很多滋味,要说有人喜欢吃鱼,就是喜欢吃鱼的鲜嫩。但是很多人不喜欢吃鱼,就是因为鱼肉太鲜嫩了。

    对于口味比较重的人来说,鱼没有滋味,所以引不起食欲。

    但是这样一做,不管是想要鲜嫩,还是想要有味道,全部都可以达到了。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