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二章、长腿欧巴-《这软饭我吃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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击剑,西洋格斗方式的一种,也是骑士七技之一。
一套最初级最垃圾的击剑套装就得大几千,稍微好一点的就上万了。
而朱一恒这里的装备都是最顶级工匠制造的,一套下来几十万打不住!
说击剑是贵族的运动,还真是一点都没错。
沈易也接触过这玩意儿,但他这个骨子里面蔑视西洋东西的家伙,根本看不上所谓的击剑,所以摇了摇头。
“这种乡巴佬根本不会这么高雅的运动,问他也白问。”
“没错,他成为苏家上门女婿前连衣服都不会穿!”
“他就是一个土鳖,疯狗打架会,玩击剑他不配!”
周围人开始不断议论,嘲讽不断。
此刻站在上面的是一个身高一米九、腿长一米二、头发略带自来卷的欧巴,长得那叫一个帅,简直就是少女杀手。
欧巴叫朴不成,还真不是本土富豪,而是一位来自高丽地区的思密达!
“无所谓,沈先生愿意试试的话,我会手下留情的。”
朴不成的普通话非常标准,加上同样是东方人的外貌,如果不是从名字来判断,很难发现他是个思密达。
沈易好奇的打量了一下对方,发现自己根本不认识,为什么这货说话的时候带着敌意呢?
没错,
朴不成可不是因为不了解国语才说出那种话来,他就是对沈易有着巨大的敌意。
因为苏映雪!
朴不成和苏映雪是大学同学,在学校里面就一直在追求她。
毕业之后,回过了一段时间,准备把家族的生意全都挪到宁江来,并且对苏映雪展开猛烈的追求。
谁知道刚一回来就听到噩耗,苏映雪居然已经有未婚夫了。
而且这个未婚夫还是一个土鳖,苏映雪甚至为了他这个未婚夫不惜与家族决裂!
一想到这里,朴不成就妒火中烧。
今天终于遇见这个糟蹋自己心中女神的家伙了,果然是个混蛋,必须给他一些教训。
他从小就接受击剑的训练,实力堪比职业选手。
如果是其他的,朴不成还没多少把我,但是比击剑,他能刺的对方跪地求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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