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我难以想象这是何等的宽容。 并且我姐姐担心我没有收入来源,还把我推荐给了一家MCN机构。 位于湘南莲城的MCN机构,说到这里,我相信大家应该都猜到是哪一家了。 没错,是成轶的那家:我对钱不感兴趣有限公司。(签约合同同样会贴到后面的图片里) 于是我顺理成章地成为了一名网红,并且成功出道,从许依莎变成了一荔莎子。 以上,我所讲述的,都是在回应王成尧:一我是从哪里拿到的钱,二我是如何在他眼里‘堕落’的,是如何成为一名网红的! 我相信,我说得那么清楚,给出了那么多证据,足以说明我并没有出轨,也没有为了钱做不好的事情。 我是从12月1号到达莲城的,现在是12月10号,我6号回的余杭(车票会贴在后面照片),也即是12月7号,满打满算,我在莲城也就待了6天。 打个比方,如果我真的找了个有钱的老头,6天的时间够吗?陪老头6天的时间,老头就能给我100万? 我恳请大家帮我想一下,这个买卖这么好做吗?真当老头都是傻子吗? 我不明白,这种经不起推敲的,毫无事实根据,全程输出情绪的文章,竟然也有人选择相信? 但是我也很高兴,更多的人能够保持独立思考。 特别是看到这里的你,我非常感谢每个看到这里的人! 在这个被碎片化信息充斥得有些浮躁的年代,能够静下心来,深入地去了解事实,本来就是一种非常稀缺的品质。 说明你们都是基于事实去分辨的,而非主观臆测,没有过度上升和放大,能主动地对事物的真伪进行分辨,没有被感性支配。 我相信,并深信,看到这里的人已经对王成尧和我事件的始末原由,有了自己的判断,如果你相信我,我非常感谢你,如果你仍怀疑我,我也接受大家的质询。 只是我希望在起争论时,意见相左的两方,不是相互倾轧,动辄问候全家、污言秽语,而是基于事实,基于证据友善讨论。 至于王成尧,我看到你在文章里对我喊话,问我还是不是人,甚至还声称这是一场决战。 王成尧,我明明白白告诉你,我是一个人,堂堂正正的人! 我从小到大没有做过一件违法乱纪的事,没有做过一件突破道德底线的事,跟你恋爱时亦没有任何一点对不起你的地方。 反而是你声称追求了我三年,却在这三年的时间里一直无缝衔接,甚至我也被你欺瞒,被你虚假的深情所欺骗。 如果不是你营造出来的“三年苦苦追求”的深情,我也不可能答应跟你在一起。 所以我选择了分手,分手的原因有很多,不爱了,失望了,本来就没有深厚的感情…… 但无论是任何一条原因,都不应该成为我被你污蔑的理由。 一段健康的恋爱的关系,任何一方,本来就有随时终止的权利和自由。 我很感谢校园墙上的那个女同学,她所说的每句话都是事实,可想而知,如果“事实”出自我口,肯定有很多人不信。 但是有其他人佐证,在场的女生都听到了他所说的那句话。 他说“你必须跟我在一起,要不然我就到网络上去曝光你,曝光你出轨,曝光你跟老男人在一起了!你等着更出名吧你就!” 这句话,完全是一个字不落的,没有任何添油加醋地引用在了这里,我欢迎任何人求证。 我很难相信这句话出自他之口。 明明这段感情的过错方在他,可即便如此,他也不会认为这是自己的问题,而是立刻把自己置于被背叛者的位置,置于情深被伤者的位置,以达到维护自尊为目的的逻辑自洽。 归根结底,是他打心眼儿里就缺乏对女性的基本尊重。 仿佛得不到就毁掉已经成为了他基本的信条。 他为了维护自己可笑的自尊,从而上演了这么一场荒唐的闹剧。 “割前女友的轮胎,砸前女友家的玻璃”,对前女友破口大骂,造前女友的黄谣,引导身边所有的朋友都来指控前女友,毁掉前女友的前途和事业…… 似乎将这段感情里的美好回忆全部葬送,把对方的心搅得七零八碎,让对方陷进无尽的痛苦和后悔中才肯罢休。 我真心的祝愿每个人都不会遇到这样的男女朋友。 在今天,还有些人,像王成尧这样的人,喜好自我渲染、自我感动、自我浸淫,把自己包装成弱势群体,以为凭借这样的方式,就能得到一些媚好者的支持。 以为想方设法地把事情往下流题材上靠,就能煽动起舆论,使对方身败名裂的话。 我想我们大家可以明明白白地告诉他,他的如意算盘完完全全的打错了! 好了,文章就写到这里了,该澄清的,该解释的,我都已经澄清和解释了。 我会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并且现在已经在收集证据准备起诉对方了。 王成尧,如果你也在,希望你好自为之!你会为你的行为付出代价,众网友们也请拭目以待。 最后,我会做一个遵纪守法的网红,我是许伊莎,也是一荔莎子,接受大家的监督! 最后的最后,希望全天下的父母健健康康,希望我的父亲手术顺利。 ——余杭工商大学,三教114教室 贰零壹柒年十二月十日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