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4.第一千零三十四章岁月如梦-《鸿蒙道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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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歌眺目远视,只见,远方有一座桥,高高地架在金锁江之上,正是江海市很有名的金锁大桥,十三年前,便是在那金锁大桥之上,楚歌被温辰逼得跳入江河。

    历经十三年,他回来了。

    回到了最初的地点。

    一切,都那么陌生而熟悉,四处洋溢着楚歌怀念的味道。

    楚歌仰起头,闭着眼睛,深深地吸气,感受着地球的空气,虽然楚歌在封神界待得久了,封神界灵气充沛,空气干净,不似地球这般肮脏,但此刻,楚歌却如贪婪的婴儿,汲取着乳汁。

    “不知妹妹怎样了,十三年了,估计已经结婚生子了吧?”楚歌站起身来,暗自想道,妹妹楚瑶,自幼与楚歌相依为命,在楚歌离开地球的时候,楚瑶正上大一,转瞬十三年过去,按理说,楚瑶的孩子都能打酱油了,念及此处,楚歌又不禁想起另一位,让楚歌魂牵梦萦的女子。

    孔妍琪。

    楚歌的初恋女友。

    温辰之所以绑架了楚歌,也正是因为觊觎孔妍琪的美色。

    这十三年间,发生了什么?

    楚歌已经迫不及待地要知道了,昔日,温辰对楚歌做的一切,楚歌要加倍,数十倍地,讨回来!

    “即便我重创在身,但仍拥有彼岸境的实力,别的不说,在地球纵横,足够了!”与阳戬残酷的一战,使得楚歌遭受了前所未有的重创,而生机之力与死亡之力正面交锋,亦是遭到损害,蛰伏在楚歌体内,不曾冒出,但楚歌能感受到生机之力的存在,它很累,很衰弱,需要时间恢复,故而,楚歌要恢复伤势,就得靠自己了,这个过程,恐怕需要三五年之久。

    因为,这里是地球!

    灵气枯竭,没有疗伤圣药!

    “如何离开地球呢?”楚歌猛地一拍脑袋,地球是楚歌做梦都想回来的地方,因为这儿有楚歌牵挂的人,但封神界亦有楚歌的亲朋好友,他有必须要回去的理由,“罢了,走一步算一步吧,先解决地球的事情,再想办法回封神界。”

    按照脑海中的记忆,楚歌确定了回家的方向。

    “咦,奇怪了,怎么十三年了,这建筑都没什么变化呢?”楚歌惊奇地发现,建筑格局、交通道路,和十三年前并无多大的差异,难道江海市这十几年都没什么发展?

    “唉,快看,那个人穿得好古怪啊!”路人指着楚歌,眼中露出好奇的神色,对身侧的友人笑道。

    那友人瞧了楚歌一眼,摇头笑道:“嘁,有什么古怪的,八成是哪个拍古装戏的剧组跑出来的吧,看他这模样,还长得挺帅的,刚出道的小鲜肉吧,哼,现在的小鲜肉一点演技都没有!”

    “是武侠戏,还是仙侠戏啊?”另一人笑道:“我倒是更喜欢仙侠戏,我正看一本小说呢,名字叫鸿蒙道尊,要是改编成电视剧,倒是蛮有意思的,不过这作者更新太慢了,我恨不得拿菜刀砍了他。”

    ......

    一身古装的楚歌,像是从古装电视剧里走出来的,长发束冠,衣衫飘飘,玉树临风,潇洒帅气,走在大街上,回头率极高,引起诸多路人的指指点点,甚至有不少人拿着手机拍照,发到微博、朋友圈。

    楚歌付之一笑,微微摇头,穿着这一身衣服,着实有些摇摆,但无奈地是,楚歌没钱买衣服啊!

    好在路人都以为楚歌是演员,省去了一些麻烦。

    楚歌也不在乎自己的容貌被传到网上,没人能查到他的底细,因为,之前在地球的楚歌死了,如今的楚歌,是云荒玄云府的楚歌,容貌与之前,是截然不同的!

    没人认得他。

    “对啊,我可以卖东西!纳物戒指里有不少灵器,都是金银打造的,值不少钱呢。”楚歌有些肉痛,他的纳物戒指里,最差的都是灵器级别的宝贝,若是在十三荒地,随便拿出一件都是价值连城,但在地球......就当是卖铁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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