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七章 重逢-《黑雾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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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长昼回到房间,一名叫小玲的丫头,给他放水洗漱。

    他瞅了一眼,发现屋里的管道竟然有热水和冷水,比他小时候的人日子都要舒服——他小时候洗澡是在锅里煮自己,自来水都没用,别说分什么冷热了。

    “二爷,听说您今天遇到刺客了?”小玲忍不住好奇,开口问了一句。

    “几个毛贼。”李长昼回答,同时挽起袖子,准备洗脸。

    “毛贼?毛贼和刺客有什么区别吗?”

    “毛贼就是你,刺客就是我大哥,明白吗?”李长昼手伸进盆里,浇水洗脸。

    小玲歪着头想了一会儿,摇摇头:“不明白。”

    李长昼接过她递来的毛巾,边擦脸,边问她:“几岁了?”

    “十三岁。”

    “几岁来的大帅府?”

    “十一,后来我干得好,十二岁就开始伺候二姨太了呢,十三岁又伺候少爷您!”小玲扬着小脸,摸着辫子得意道。

    李长昼擦脸的动作缓了缓,擦完脸,又仔细擦了手。

    等小玲下去了,李长昼回到卧房。

    他的屋子有三间,客厅、书房、卧房,客厅在书房和卧房之间。

    闭眼观想了一会儿《惊雷书》,钟摆上的时间快到12点的时候,他坐不住了,主动使用「双子」的「羁绊召唤」。

    睁开眼似的,眼前的空间裂开一条缝。

    眼越睁越大,暗淡的灯光中,隐约可见一片雪白,晃动得像风中一朵娇嫩的花。

    “哥!你干嘛!我穿衣服呢!”眼睛对面,传来李浅夏的低声惊呼。

    她蹲下身,背对“眼睛”缩成一团。

    李长昼背过身去:“不是说好有机会就召唤我的吗?现在都快12点了。”

    “别说了。”身后传来快速穿衣的索索声,“小月给我的身份是鞋厂女工,我才下班!”

    她又埋怨道:“本来想洗个澡就叫你,结果被你偷窥了,你不请我吃饭,我告诉清岚。”

    “我看一眼你的肩就要请你吃饭?那你平时露大腿,露胳膊,露肚脐,穿一字领的吊带,我也看了,怎么算?”

    “请我吃一辈子饭……好了。”

    李长昼转过身,“眼睛”已经变成一扇“门”,李浅夏从对面跳过来。

    她一过来,滴溜溜满是灵性的两颗眼睛,就把李长昼的卧室扫了一圈。

    “小日子不错啊!”她手重重拍在李长昼肩上,咬牙切齿。

    “你走的时候我给你一点钱。”李长昼很懂事。

    “给钱?你瞧不起我?我不走了!”李浅夏把自己丢床上,“这被子、这枕头,还有香味!比我现代过得还要好!”

    李长昼笑了一下,解释道:“跟在我身边有危险,我们先分开行动。”

    “危险?”李浅夏抬起头。

    李长昼把今天发生的事说了。

    “连续剧都不敢这么精彩。”李浅夏评价,老哥认为能对付那些人,她也没坚持。

    随后也把自己那边的事说了一遍。

    “我也算学到一门手艺,会扎鞋底了。”

    说着,她把左手当成鞋底,右手拿针,用线一针上一针下的对穿,时不时又去拿其他工具,在“鞋底”上戳了一下,还用牙齿去咬。

    “真辛苦。”做完一個“鞋底”,她叹了口大气,右手捶着左肩。

    说完工作,又说起住的地方。

    一个大院子,几户人家一起租,用低板间隔,每间只能放下一张床,挤着一大家子。

    夫妻儿女,一辈子吃在那里,睡在那里,孩子出生在那里,长大在那里,和战场一样,这里也是一种人间地狱。

    李浅夏和一伙外地来到女工住在一起,似乎是一个村上的。

    李长昼想起小玲,十一岁就伺候人,在现代,这是被人伺候的年纪,但小玲却丝毫不觉得苦,因为有更苦的人和生活。

    “对了,”李浅夏想起一件事,“找到清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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