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 约束官员-《大明第一能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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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十害,便是科罚取财、听讼不审、残酷用刑、纵吏下乡、重叠催税、低价夺物、泛滥追呼、断狱不公、招引告讦以及淹延囚系!”

    “这十害中,有许多事情并没有什么太多好说的,便如这断狱不公,只要克制住贪念即可,犯此害的官员,或是贪财或是贪名或是贪权,反正必有其所贪念,此关乎廉洁执政,不贪此害便可去掉。”

    “而听讼不审和淹延囚系两点,便可归类为懒政,只需要勤勉一些,完全可以避免……”

    所谓淹延,就是将关押的囚犯一直拖着而不审,这一关就是几个月,甚至一年两年的都有。

    而至于为何这么做,朱元璋最是清楚,这些被关押的犯人,只要还未审案,不管是否青白,总归是要吃喝拉撒的。

    正所谓阎王好见、小鬼难缠,这些犯人的家属亲眷们,若是想要犯人能在牢里面吃好喝好,自然是要给牢头和差役送些银钱,送多的吃好喝好,送少的断其吃喝,要不了多久就会让其活活饿死在狱中,反正都是犯人,到时候直接用尸体按一个押,审都不用审,直接就可以结案了。

    这样一来,下面的牢头和差役得了好处,上面的官员则省了审案的麻烦,可以说是一举两得。

    至于用刑残酷和泛滥追呼、招引告讦又是相似的,这便是地方官员追求效率和证据,恨不得到大街上随便抓一个人屈打成招,而后将十几件未破的案子全都放到他的身上。

    只不过这一点,在如今却是很难改善,只能尽量完善监察体系和刑狱体系。

    再之后的重叠催税、科罚取财虽然也是记载在《西山政训》之上,但实际上并不属于为官之道的范畴,毕竟一个地方官员尤其是在洪武年间,你再大的能耐,在狠辣的手段,肯定也不敢巧立名目,横征暴敛,最多使些手段,小捞一笔。

    而低价夺物,放在后市便是强买强卖,靠着官员的身份,若是看上了某个富商家里的豪宅,难道那富商还敢直接提出让官员用市价购买么。

    李洪十分耐心的将这十害一一讲出来,并附上了自己的解决之法以及建议,只听得朱元璋两眼一直冒着精光。

    有李洪,乃是大明之幸的想法早就已经深刻在朱元璋脑海了,可即便如此,每一次看见李洪用不及弱冠的年纪,阔谈大论,却又偏偏都是极有道理的话时,朱元璋还是会想要称呼李洪一声“妖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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