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米线-《逃荒种田:幸好我有随身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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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奉天城!”叶明沁用的肯定句。

    “对,没错,和云风城差不多的城池倒是还有好几个,但这还要好上不少的也只有作为首都的奉天城了。

    那这么一看,这小子估计就是奉天城里某位高官家的小公子了,再加上他和他的小厮自小习武,可以推断他家估计是武将世家,再不济家里也一定有武将!”

    “这么一说确实有可能。”说实话叶明沁实在被自家哥哥这番推理给震撼到了,她都没想那么多。看来自家哥哥不是智商有问题,只是只在自己感兴趣的地方动脑子。

    “是啊,这样就好办了呀,他才发现咱的酒有提神的功效就立马问能不能买,要是这小子家里真是武官的话,那咱这酒可就能卖到一些特殊的地方去了。”

    “你是说军队?”

    叶楼不可知否的点点头。

    “可是这是酒啊!军队里怎么能饮酒?”

    “你当这是我们那个时代呢,还不能喝酒?那这些士兵冬天出去打仗怎么办,这里可没有我们的那些高科技。

    再说了,我们这酒可比古代的酒浓度高了不知道多少倍,你看刚才那小子的反应,只说酒香却没说酒浓度高,由此可见咱的酒在这些人嘴里不止功效降低了,就连酒精浓度都降低了。”

    叶明沁抬抬手,示意自家哥哥继续说。

    “至于为什么要让他三日后再来,那当然是试探他的诚意啊,要是他也有意思把这酒用到某些特别的地方,那他三日后就一定会来。

    但他要是只是一时兴起,那咱总不能上去跟人家说:喂,那个谁,你家里有人是武官是吧,我这有一批酒,能提神醒脑,我要把这些酒卖给你拿去军队里用,这不是找抽呢嘛。

    再说了,我把酒换个包装也需要时间啊,我可不想因为一下子拿出几个像琉璃的玻璃瓶而被注意到。”

    等叶楼说完,叶明沁便伸出自己的手给自家哥哥比了个大拇指。

    “就让我们静等三天吧,三天之后,成与不成,自然就知道了。”叶楼拍了拍自己手上并不存在的灰。

    兄妹俩就这么一边唠嗑一边往家里走,尤其是叶楼,聊的特别起劲儿,心里对自己还没开始构建的商业版图充满了自豪。

    临到了家门口,叶明沁才叫住自家哥哥,往他背篓里装了几十个鸡蛋。

    “姐姐,你们怎么去这么久啊?”来开门的是宋子欣。

    “路上遇到个熟人,就聊了会儿!”

    “快看看我们给你们带什么好吃的了!”叶明沁将手里的猪蹄举到宋子欣面前,说话颇有点哄小孩的意味。

    “这是卤猪蹄儿吗?好香啊!”宋子欣接过叶楼手里的猪蹄看了看。

    “好了,你和陆辞快去吃吧,我和你叶哥哥已经和那个熟人一起吃过饭了!”

    叶明沁开始赶宋子欣去吃饭,倒不是叶明沁真的撑的吃不下去饭了。

    而是她知道如果自己和哥哥也和他们一起吃饭,那么按照宋子欣的套路,这猪蹄儿最后一定会大部分进了他们兄妹俩的肚子里。

    可是她没想到的是……

    “那好吧,那我和陆辞哥哥就去吃饭了,这猪蹄儿放一晚上应该不会坏吧!”

    叶明沁的注意力硬是从宋子欣已经开始管陆辞叫哥哥身上,转移到了宋子欣欲将那只猪蹄儿留到第二天等着他们一起吃这件事上面。

    “哎哟,这是可怜到什么地步了,不就一直猪蹄嘛,咱没必要,真的没必要,等以后哥哥赚大钱了天天让你吃卤猪蹄!”

    叶明沁倒是没想到自家哥哥还快了自己一步,只是这人怎么回事?

    不去厨房放背篓里的东西倒是背着东西在这听自己和宋子欣唠嗑?早知道该让他把鸡蛋一路从湖边背到家里来。

    “你看看这天,热成这样能放得住吗?别想着我和你叶哥哥了,我们晚饭吃的就是这个,还是别人请的,你们俩就放心吃吧!”

    叶明沁一边对宋子欣解释一边挥手示意自家哥哥去厨房放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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