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嘎嘎嘎嘎…… 真的是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呀,自己把自己给作死了,简直能够上天。 明月敢肯定,那个穿书者这么多年肯定造出了枪械,不过据明月猜测,这些东西绝对被皇帝给接手了。 毕竟皇帝拥有着深入整个王朝的情报系统,各行各业都有皇帝的私产。 毕竟第一富商的名号可不是说着玩玩的,那可是能真正掌握一国经济命脉的。 明月眼睛眯了眯,就是不知道楚国和赵国是不是也全都开遍了。 到时候如果直接开战,来一个经济风暴,哇呜,简直就是棒棒哒。 这个皇帝简直是当代商业奇才。 圣旨已经下来了,这个时候明月也要开始筹备狗蛋的婚礼了,那迎娶的可是大公主耶,那聘礼可不得把自己的所有家底给掏空,自己也攒了这么多年。 就是为了给狗蛋娶媳妇儿,虽然可能比不上皇帝天下第一富商的手笔,但是那也是杠杠的,十里红妆不在话下。 明月其实也不知道怎么操办婚礼,于是直接去请了原先在宫中当差的嬷嬷,让她来告诉自己应该要准备哪些东西? 现在明月的宅邸已经是三个宅邸拼在一起了,左边原先天下第二富商的宅邸,直接给了自己的师傅和师叔住,师叔说他这么多年在外面浪了这么久,也是时候陪陪师姐了,所以准备以后就在京城安定下来。 明月一听这话,差点嘿嘿嘿笑起来了,师叔在这里住,自己难道还学不到毒术吗? 师叔可是在北疆待了十多年的人,那毒术绝对登峰造极了,这对自己以后完成任务很有用啊。 而右边的宅邸也比自己买的宅邸大很多,直接让狗蛋和大公主去那边宅邸住,自己可不想管他们小两口之间的事情,他们爱怎么过怎么过。 我才没心情就当那个恶毒婆婆呢!那简直就是浪费生命的活。 天天吃吃喝喝玩玩乐乐不爽吗?我是脑子有病了,还是脑子抽了去干那种事?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