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章 小拇指-《我真的不想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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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爱圣突然多了束鲜花,那一定是路登在想他。

    庞格没有停留太久,和路登又简单聊了几句,告诉他公民大会举办的日期后,便匆匆离去。

    “按照惯例,在神邦关闭城门之后第三天,就会举办神邦公民大会。”

    在神邦,不是所有人都有投票权的。

    奴隶、异邦人,这些存在肯定没有投票权,他们甚至连在旁听的资格都没有。

    每一次兽人来袭,这片大地陷入灾难和末日,神邦是唯一的乐土。

    在这种情况下,不少奴隶都会被抛弃在神邦外,只为了节约一点粮食,连带着异邦人也会被赶出去。

    只有神邦平民才有资格缴纳费用,在神邦内获得临时居住权。

    异邦人如果想要留在神邦,必须支付极其高昂的代价。

    抛开这些没有公民权的不谈,神邦内部的公民权,也各有不同。

    圣裔家族,在公民大会上没有投票权,他们只能选元老,活着担任元老。

    神邦公民,身高高于车轮的人,便在公民大会上投票,无论男女。

    神邦建立最初,只有男性公民拥有投票权。

    很快,女性高举爱圣的大旗,成功扳回一城,赢回了属于自己的东西。

    路登算是看明白了。

    爱圣是块砖,神邦哪里需要,就往哪搬。

    再苦一苦爱圣吧。

    而神邦平民,就没有这么好运了。

    他们可以旁听,可以建议,唯独不能投票。

    只有住在神邦里的神邦公民,才能在公民大会上投票。

    只有一种情况下,神邦平民可以投票:由保民官发起的神邦平民大会。

    平民大会上达成的议案,可以转由七位大法官来裁决,超过半数大法官同意的情况下,便可生效。

    保民官必须由公民大会选举,选出来的保民官又会很快堕落,被公民抛弃。

    保民官便名存实亡了。

    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一个死循环:

    公民大会上吵成一团,选不出保民官。

    没有保民官,就没有平民大会。

    没有平民大会,平民的权益就会被一点点吞噬,对公民的影响更小,更不会有保民官。

    有时候,研究神邦的历史和现状,路登也感觉很奇怪。

    这神邦,怎么看着要完啊?!

    当神邦在走下坡路的时候,就需要路登这种人勇敢地站出来,狠狠地踩上一脚油门。

    庞格想要路登当选保民官,是为了在元老院里,有自己的声音。

    之前和古瑞德大法官的交易中,路登曾向对方承诺,若有朝一日,自己身居高位,可以影响到神邦,会帮对方一个忙。

    现在回过头来看,古瑞德大法官多半是猜到路登会有今天。

    神邦里,到处都是老千层饼,老硬币。

    好在,路登也是。

    庞格走后,路登又喝了两杯花茶,直到晚饭时分,才被礼貌请出嫉妒花园。

    路登信誓旦旦说道,

    “如果这就是嫉妒的代价,我愿在嫉妒中沉沦!”

    无论如何,至少今晚,他没有沉沦的机会。

    路登坐上马车,车轮碾压着黄昏,向他的小楼驶去。

    回去的路上,路登吩咐车夫,

    “把马车上的族徽遮掩一下,从福报交易所那边停一下。”

    路登不是去耀武扬威、炫耀自己的胜利。

    这种低级趣味,路登早就脱离了。

    他和赌毒不共戴天!

    路登知道,历史总会重演。

    他需要亲眼看一下,福报契约的崩盘,会给神邦的人们带来什么样的福报。

    这可以帮助路登来评估,接下来该如何改进福报。

    根据以往的经验,同样的福报,最好不要使用第二次。

    在福报交易所附近,路登从马车上跳了下来,披了件不显眼的衣服,用高领将脸遮住,在最不容易引起关注的角落缓缓前进,默默观察周围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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