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事情自己干,赚的钱全部都是人家的。 并且娱乐公司签约,动辄就是十年二十年。 想要毁约?可以,天价赔偿费。 因此。 林墨是打死也不会加入娱乐公司的。 带着这个想法。 他想要以歌手出道,那就必须要参加一些选秀节目。 当时国内最火的节目叫做《华夏好声音》。 带着一腔热血。 他录制了一首比较普通,但绝对能过关的歌曲。 等了十天。 他果然被挑中了。 正当他以为自己的人生将会迎来辉煌时刻。 官方工作人员却直接明码标价起来。 想要上台,二十万。 一个导师转身,三十万。 两个导师转身,四十万。 四个导师集体转身,五十万。 对于普通人来说无疑是天价的价格,让林墨打消了比赛的念头。 而更让他觉得操蛋的事情再次发生。 自己投递过去的一首歌曲,在半个月后,竟然被一个上台的男歌手唱出来了。 标签原创两个字,极为刺眼。 当时他还愤愤不平,去找对方说理,投诉。 但一个没名气,没背景的草根歌手怎么可能是别人的对手? 就当他起诉对方的时候。 一纸合同,让他忍气吞声起来。 原来。 在征集民间歌手的时候,每个人都会签订一个合约。 众所周知,像这种合约没有人会去仔细看的。 而这份合约当中,清清楚楚的写了一条。 “为保护流量不外失,所有报名参赛的歌手,其提交过来的歌曲,将自动签约给好声音平台,若好声音征用,将会给予一定签约费,若我司我不用,可提交解约合同,合同送达,三个月后自动解除合约。” 在这条合约下。 林墨拿到了五千块钱。 再后来。 林墨当过街头歌手,在酒吧驻唱过,也不死心的参加过几个选秀节目。 毫无例外,所有选秀节目都需要你花钱,你不花钱就别想上。 久而久之,林墨就陷入了怀才不遇。 加上那个时候林晚晚事业开始有了点起色,她也聊过关于结婚的事情。 在这个物欲纵横的年代,结婚就是要钱。 彩礼,房子,车子,这都是大笔开销。 为了生活。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