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经纪人超哥进房间来的时候,时隽正在看新剧的剧本,是接下来要跟山水传媒合作的那部戏。 因为《春风知我意》的热播,他获得了不少的关注和热度。人气这个东西,就像泡沫一样,一下子就涌了上来。找来的合作和代言也越来越多,只不过大多数都是短代,或者是品牌推广大使这种。品牌方肯定也有顾虑,他才刚有一些热度,后续人气能不能跟上,却还是个未知数。 对于商业上的这些,时隽不是很在意。他从入行到现在,已经糊了好多年了,都已经习惯了。而且对他个人来说,挣钱是其次,做一个合格的演员,才是他更希望的。 人稍微红了一些的好处还在于,递过来的本子也开始多了起来。虽然目前来看,仍然是网剧居多,且许多都和他那部《春风知我意》故事相近或是人设相似,都是他不太愿意再选择的类型。 幸而之前在颁奖典礼上遇到了于长青,给他介绍了手上这个剧。这是个年代戏,剧本确实非常精彩,他也十分喜欢和重视。虽未正式签约,但他已经开始提前研究角色。 时隽并没有签大的经济公司,自己有一个小工作室,也就五六个人的规模。当年有经纪公司想签他,他考虑了很久,最终还是拒绝了。签公司的好处是,会得到更好的资源和人脉,可需要付出的代价就是,很多事情会失去话语权和选择权。尤其当时他那样一个新得不能再新的新人,能签到的合同往往条件苛刻。 好在他对当明星没有野心,若真说有什么追求,大概对做演员这件事还抱着一些想法。所以他放弃了当明星的机会,一直自己跑剧组试戏,靠自己的努力获得演出机会,一步步积累自己的演技。 工作室的几个人,都是跟了他很久的,彼此关系亲近得和家人差不多。平时他做什么决定,大家也都是全力支持,步调一致。 超哥走到房间里,拉开时隽旁边的椅子坐下来,顺手将一个文件袋递了过来。 “这是明达集团今天送来的合作方案,他们想签你做他们旗下明达广场的代言人。” 时隽放下手里的剧本,在听到“明达集团”几个字的时候,注意力被吸引住了。 “明达集团?”他复问一句。 分公司遍布全国各地的明达集团,规模实力以及名气都是毋庸置疑的。超哥以为时隽关注的点是为何对方会请代言人这件事,就说道:“你也觉得意外是吧?老实说,我在行业里这么多年,这种给商场请代言人的情况还真没遇到过。” 这种大企业旗下的大型综合商场,请明星当代言人的情况并不多见。一来是这种企业本身名气就大到基本不需要找代言人;二来,正常会请代言人的企业,肯定都是那种有实物的才找代言,毕竟代言费花出去了,能马上在产品上产生收益,这才是最重要的目的。 时隽接过超哥手里的合作方案,翻了几下,递还给他,说道:“这个合作案接下来吧,代言费方面不要谈了,对方开什么价就按什么价。” 他的话让超哥有点意外。 工作室的分工一向明确。超哥负责商务部分,时隽自己决定剧本的选择。不是说老板不能对商务给出意见,而是这么多年下来,老板几乎不会在商务上给意见。每次超哥和他提,他的回答都是:“你看着处理吧。” 但是这一次,老板竟然亲自拍板做了决定,还给了意见。情况很反常,反常到超哥实在忍不住要问一句:“老板,你和明达集团里面的人认识吗?” 否则怎么会对费用方面,这么好讲话? 时隽目光放空,简单道:“有点渊源吧。”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