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商小玖想跟他分辩,一定要说个所以然来,却见沈煜朗走上前,他对着掌柜拱了拱手,说道。 “野猪浑身都是宝,从皮到肉到内脏,都可以食用,掌柜二两银子就想买一整头野猪,有欺负人的嫌疑,如果不是诚心想做这桩生意,我们也不勉强,再找其他家。” “你!” 掌柜的本想说你算什么东西,却看见他的衣着打扮,认出他是云清寨的劫匪,顿时怂了。 俗话说,民不与官斗,官不与贼斗,他一个小老百姓还是不要为了一点银子就得罪人吧。 他陪着笑容:“这位大爷,你说多少银子合适呢?” 沈煜朗笑了笑,伸出两个指头:“我这个人很公正的,二十两是很合适的价格。” “好好好,二十两,我买了!” 商小玖拿着一袋子银两走出太白楼大门时,还有点不可置信,做生意何时变得这样简单了,沈煜朗就说了两句话,这生意就成了? 二十两实在超出预期了,商小玖本想着能卖个七八两,就算很好了。 她颇为无奈:“沈大哥,你这样算不算用身份压人啊,那掌柜是因为怕你,才花二十两买我的野猪。” 沈煜朗不置可否:“他欺软怕硬,我只是小惩大戒,其实野猪我确实吃过,但内脏不可食用,价值在十两左右,我故意报二十两,就笃定他为了送走我这个瘟神,一定会跟你买的。” “哇,沈大哥,没想到你是个腹黑,这种办法,你也想的出来?” “走吧,你还有一箩筐药材要卖呢。” 商小玖和沈煜朗去到了附近的一家药庐,店家检查了她的草药,出五十两纹银买下她所有的药材,商小玖看药庐老板比较爽快,便没有跟他讲价。 正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时候,商小玖见有人来称二两当归,那小药童上称的时候,居然偷偷拿了一些当归下来,她顿时拧紧了眉,淡淡地说道。 “老板,这药材我不卖了。”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