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写网络小说吧!-《白手帝国》
第(3/3)页
此时的读者订阅小说,每千字付费两分钱,而网站则分文不取,全部交给作者。
是的,没看错,这时候的网站方各种弱势,全年亏本运营,跟后来的五五分成、霸王约相比,完全是两个极端。
诚然,网络小说以爽文为主,但那是行业高度发展成熟之后的套路,在早期而言,其整体风格还是百花齐放。
比如一代神作《诛仙》是爽文吗,它有严格的装逼打脸套路吗,显然是没有的,甚至按照十多年后的观点来看,这是妥妥的虐主、绿帽文......
至于《三体》系列的暗黑色调,这也完全不用担心,论及反人类、血腥,还能比得上十多年后众多末世文?
连天室内,两人沟通了很多,关于网络文学,大刘也对其有了新的理解,而最....最主要的一点。
此时法律层面来说,文学作品的电子版权、纸质版权,都还是彻底割裂开,两者可以由作者本人分开出售,这才是戚烈建议大刘可以试水网络渠道的原因。
说了这么多,大刘已然是心中有底,在戚烈一番点拨之后,关于《三体》系列故事,显然也走向了跟上位面完全不同的路线。
在交流了小说问题之后,大刘自然也对戚烈这个人比较感兴趣了,试探着打听。
“你对网络小说如此了解,难道已经是从业人员?”
这辈子的戚烈可没发表过作品,他哪里还敢乱说,赶紧否定三连走起。
“不、我没有、我不是。现在我已经不写网文,目前我是做互联网,拍电影、开发电脑游戏、做论坛运营,超级参谋部论坛现在就属于我在管理。”
在科幻大佬面前装逼,这种感觉真是挺刺激,总是有一种说不清的莫名爽点。
当然,在电脑另一端的大刘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很久之后才调整好心态,不谈论坛,他对电脑游戏的开发还是很感兴趣。
“电脑游戏?这个我知道,很天才的发明,真的。”
或许是想起自己年轻时光,当年也是个痴迷游戏的网瘾少年,骤然结实到做电脑游戏开发的人物,又怎能不感慨一番。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