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停留三日-《永乐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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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什么案子?”汤宗知道这才是张翰此来的目的。

    “京师应天府直隶的镇江府、常州府以及浙江承宣布政使司所辖的湖州府上报刑部四起人口失踪案,久查未果,刑部审理之后认为,失踪者均为男性,且年纪较大,所以定了正常走失,意外亡故的结果要求结案,卑职复核此案,觉得事有蹊跷,不敢擅自处理,所以来请教大人。”张翰道。

    汤宗问道,“张大人认为这案子有何蹊跷之处?”

    “汤大人,失踪的四人年纪虽大,但平时谋生的活计却是一样的,他们都是金银匠!”

    “金银匠?!”汤宗闻言一惊,立刻来了精神,身体前倾,盯着张翰,“你是说他们都是金银匠?!”

    “是的,而是都是当地经验丰富,声望很高的金银匠!”张翰道。

    汤宗紧接着问道,“张大人,这个案子什么时候到的大理寺?”

    张翰回道,“刑部是三日前转到大理寺复核的,汤大人,这件案子最早上报地方府衙的已经有快两个半月了,直隶两府和浙江的提刑按察使司也派人调查找寻了许久也没有结果,只能上报刑部。”

    三日前,正是督察院御史弹劾汤宗的时候,张翰自然不敢过来商议,一是汤宗肯定顾不上,二是万一他直接因此被皇上下入大牢,也就没这个必要了。

    “两个半月前?”汤宗捋着胡须细细思考,“那失踪的时间应该更早,今天是八月初五,也就是说三个月前的五月初他们就失踪了?”

    张翰赞道,“汤大人果然心思缜密,不错,最早失踪的的确是五月初五,他们的家属找寻几日无果,才去官府报案的。”

    汤宗又问,“张大人,你方才说失踪之人都是男性,而且年纪较大,他们都多大了?”

    “两位年过花甲,另外两个也已经过了知天命的年纪,都是老者。”张翰从怀里拿出一份卷宗,“大人,卷宗卑职已经带来了,请过目。”

    汤宗接过卷宗,细细查看。

    “镇江府李二牛,六十有八,永乐十五年五月初八外出走失;常州府邱老六,五十有五,永乐十五年五月初五言说被请去做工,未再回来;郭淮,五十有三,永乐十五年五月十七做工未曾回来;湖州府王三善,六十有六,永乐十五年五月十五言说被请去做工,未曾再回来......”

    汤宗看到这里,问张翰道,“四人之中最早走失的是这个邱老六,他与王三善都是说被人请去做工,可曾查过被谁请去做工,是否是同一人?”

    “汤大人,报案的家属都说不知道,被人请去是失踪之人离开前自己说的,出去之后就不曾再回来过。”

    “哦?”汤宗奇怪,继续翻看完卷宗,从里面没有发现任何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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