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四章 哗众-《永远是男配的我只想当咸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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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就是行走的牲畜。
那本被杨凡焚尽的书在开头的结尾这么写着。
在极端的痛苦中,杨凡在迷蒙中又想起那个作者在书中的絮叨。
“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家境殷实,生活顺遂,现在想想,没有比那时的我更加幸福的人了,我本来应该在蜜罐中长大,但就和这全世界的孩子一样,拒绝安于现状的我开始临摹那些浮夸故事中最特别的那些人,我拙劣地模仿了他们地孤僻和离经叛道,从未对他们的成因有过丝毫疑惑。
十七岁时,我骑着那艘老旧的樱石动力飞艇离开了家乡,那时候总是无病呻吟的我真的很恶心,偏偏觉醒的异能又让我有了能够实现一些臆想的能力,于是我,就那么走了,走之前没和任何人道别,以至于后来,我迟了二十年才知道亲人遭遇不测。
在游历途中,我到过很多地方,遇到很多事,有关于物的,有关于人的。
关于物的永远是好事,那些好事让我变得空前强大,有时候那些常人趋之若鹜的宝物就像是故意扑到我身上一样,来得太巧,巧到让我毛骨悚然。
关于人的那些事则大多以悲剧结尾,其过程总是伴随着弱者的死亡与强者的彷徨,它们的永远是无法预知的一时兴起,以至于我的力量再强也无法预防,而野草的根太过茁壮,即使是我也无可奈何。
那些悲剧大同小异,在见多了以后,慢慢的,在路边濒死的野猫对我的触动都比一场贵族对平民的屠杀和凌虐要大。
我麻木了,在很长的一段时间,我甚至为此窃喜。
一无所有的人是最幸福的人,但一无所有的人,并非是人。
我也记不清是哪天了,只记得那天我空前愤怒,仅用片刻就捏碎了那片星域所有总督和贵族的心脏,我带着那些饥饿的平民揭竿而起,中央星域的那些大老爷因为怕我,在那天,给了我一个漂亮的名号。
想想也真是可笑,我甚至都没去过白帝星。
在那天,我有了一些可以让我前进的东西,变成了我生平最嫌弃的庸人。
在另一天,一个干旱星球上难得下了小雨的那天,季家那群老不死的找到了我,想杀了我,但他们没成功,我赢了,我把季家打到几乎断代,从此,整个宇宙的人都怕我。
但那天,季家那群人也毁了我。
喜欢吃鱼的阿婆,说话慢吞吞的厨娘,每过午饭就吵着要听故事的小孩,那一群群,一个个,因为别人的错误凄凉了半辈子的可怜人,就在那一霎那,连同着整个星系,被他们拍成了齑粉,从此成了那些愚人口中被英雄剿灭的逆贼,再也没人在乎他们的去留。
人类,是行走的牲畜。
他们创造出宇宙中最严苛的底线和最崇高的美德,随即再将践踏它们视为人上人的特权,他们给自己套上名为人性的枷锁,目的确实享受人性撕裂的那一刻荒诞的快感。
我现在是整个星穹最强大的个体,只要我想,随时都能离开这片位面,前段时间有个自称革命者的女人找到了我,说只要我能帮她杀死某个自称“主神”,性质大概和它差不多的存在,就给我记载着附近界域的坐标地图。
我可以走,我随时可以走,反正在这里我一无所有,只要我想,我说不定可以到某个年轻位面当个异域神明,从此无忧无虑,快活自在。
只要我想。
但,我输了。
它赢了。
我痛恨这点,但的确,它赢了,赢得彻彻底底,毫无争议。
我知道对于它来说,“百姓安居乐业”只是一个阶段,一个必然会结束的阶段,必要,但不重要,在它那里,个体的悲欢,乃至整个文明的兴盛都只是它前进路上的垫脚石,无论它现在有多热衷于人类,在未来的某天,天平倾斜之时,人类的下场不会比那批智械好到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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