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田亩改革之《四田法》-《备前宰相》
第(3/3)页
对于每一笔超额赐予的倍田,都必须严格说明情况,不能在领内存在流民无地耕种的情况下,赐予他人超额的倍田,优先保障每家每户都有田种。
同时秀家还在法令中明确了不同程度的受灾减免粮税的比例,对于受灾的民众,秀家会暂时给与以工代赈的政策养活他们,并保证来年与新授予田地的百姓一起,优先提供给他们种子和农具供应。
秀家为了避免张居正改革时候青田法,强行分派借种利息的情况,秀家严格规定借多少种子上交多少,不收取额外的利息。
秀家在《四田法》上又加上了鼓励开荒法案。鼓励领民利用滩头泄洪区种植蔺草等经济作物,这部分产生的收益都不会被收取田税,而是被宇喜多家统一购买后制作成物品进行售卖。
鼓励领民开荒垦田,不论是直领还是豪族领,凡事开荒的而成的田地,平田免税2年,半税2年;山田、海田免税3年,半税3年。
以上田亩需要申报才能享受优惠,如果被查出瞒报则田亩没收,对于豪族开垦的农田,依然享受这种政策,在税收优惠到期后,直接划给豪族作为知行田。
当然作为变现向主家购买这部分田亩的花费,这些田亩的前5年上贡需要和宇喜多家对半分配。
但是如果豪族被发现瞒报,不仅收回瞒报田,还会被削减去十倍的罚田。
同时秀家还鼓励邻里之间举报,举报者可以获得瞒报者一半的田亩作为奖励,让底层相互监督。
同时秀家还设立了开垦奖励,对于每年上报开荒最多的前三农民,奖励其开荒田亩对应石高的赏钱。
秀家为了此事,将检地奉行从临时设置变更为常设,专门负责每年抽查各领的石高情况,年俸200石。
增设了田亩奉行,用来处理、监管领内田亩处置买卖情况,年俸200石,并在各个领国分设协从奉行,年俸100石。
秀家明确规定所有的豪族、家臣、直领代官,在法令下达之日且田亩协从奉行到达领国之后,都必须严格遵守《四田法》,如有违抗视作藐视宇喜多家的权威。
秀家相信,随着这些奖励政策和监督政策的落实,秀家相信,会有源源不断的新田备开垦出来,增强本家的实力。
/61/61853/16100501.html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