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承包合同-《重生1992之金色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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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到这里,罗道军又把目光投向郭永和:

    “小郭同志,你再把你承包劳动服务公司的条件谈一下吧。时间过了这么久了,即使我这边还记得你所提出的承包条件,但是我想肖厂长、黄厂长对你当初所谈的承包条件应该忘记的差不多了!”

    肖国能和黄耀辉在一旁连连点头,罗道军的话正中他们的心思。

    他们心中压根儿就不相信郭永和能够用新工艺生产出来特殊细长螺栓,所以上次谈话结束后,也都没有认真思考过郭永和所提出的承包劳动服务公司的条件,这时候如果不让郭永和再把上次提出的条件重复一次,接下来的讨论又怎么进行呢?

    看见肖国能和黄耀辉的表情,郭永和也懒得跟他们生气,只是再次把上次自己提出的条件再次讲述了一遍:

    第一,足额发放劳动服务公司现有职工的工资,但是对于不服从指挥的劳动服务公司的现有职工,他有权执行劳动服务公司的现有政策,让这些职工回家休息,每月只发放三十元的基本生活费。

    第二,劳动服务公司从厂里返聘退休职工的名单由郭永和来决定,郭永和在必要的情况下,还可以从厂外招聘一定数量的机床操作工。

    第三,承包合同签订后,厂里要借给劳动服务公司伍万元的流动资金,这笔流动资金,劳动服务公司要在三个月之内还给厂部。

    第四,在承包劳动服务公司前半年,郭永和每月将向厂部缴纳四千元的承包费。半年过后,郭永和将会按照劳动服务公司净利润的百分之二十上缴管理费,但是上缴管理费的下限最低不能够低于四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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