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七章钱到手-《乒坛大魔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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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想着你的旗袍也要从史密斯那里预支,结果那家店是咱们自己人开的。”林晖继续陈述着。
自己人开的?这样就可以免费,这可是如此豪华的旗袍。
李渔再次听着林晖说着“他们和我们都来自同一个国家,而且我认为是明星店,只要在国际上获得成功的运动员都会免单或者半价,我们在聊天中店员得知我就是世乒赛上的第一名,就把这个旗袍送给我了。”
林晖的话刚说完,建华立刻的插道“李渔,我和你说,当初那个店员说这件旗袍是这好,那好,一点都不降价,最后还是不是免费送我么?!”
建华觉得非常讽刺,当初他们可是一直昂求着让便宜点,连小姐姐的称呼都用上了,可是店员却无动于衷,一直拿着价格说啥也不便宜,最后竟然一分钱没要送了,建华觉得这件事真的是荒谬的很,他无意中想着便露出了笑容。
“可是这件旗袍的价值和林晖哥世乒赛第一名比起来根本不算什么?你看,这次,林晖哥获得了第一名,连这么好的酒店都免费住了,还有人送代言费!”
李渔看着身上的这件旗袍耀眼,放着光芒,但是和林晖哥的名声比起来,这件旗袍根本远远比不上林晖哥的名声和价值,尤其是林晖哥得了第一名以后,他的商业价值一直在挖掘之中,甚至远远超过现在,就看这次林晖哥为约翰先生代言后的反响有多大。
李渔的话如同一语惊醒梦中人,他大声尖叫道“我觉得林晖亏大发了!”
这有什么亏不亏,在林晖的心中,他用自己的价值免费的换取东西,这就是等价交换,只他这里没有亏与不亏一说。
并且李渔穿上非常的漂亮,这一点就不可置疑,更加突出了这件旗袍的高贵!
林晖认为已经是值的!
他澹澹的问道建华“李渔穿上这件旗袍好看不?”
建华像鸡吃米一样的不断点点头。
这个动作充分体现了这件旗袍大家都非常喜欢,李渔也是,她穿上以后,脸上一直洋溢着笑容,并时不时的摸一摸,甚至眼睛一直在盯着旗袍看,这就证明李渔是非常喜欢这件旗袍。
当然,这件旗袍是林晖买的,林晖从看到他的第一眼起就非常喜欢这件旗袍,他这么坚持的要买这件旗袍,就是坚信自己的眼光是没有错的,如今穿在李渔的身上也证明这一点。
然后林晖继续说道“既然这件旗袍我们都认为好看,这就没有亏不亏一说,一件物品的价值,不是用金钱来衡量的。”
林晖以前不知道,现在他懂了这个道理,就和人有高低贵贱,但是经过努力去实现自己的价值后就觉得是值得的,就像林晖为李渔买的这件旗袍,他觉得穿上李渔身上更是体现了旗袍的价值。
“林晖哥说的对,我和喜欢这件旗袍,实在是太漂亮了,从来没有人送给我这么漂亮的衣服。”李渔说完高兴的转着圈圈。
林晖看着李渔散落的头发,随着她来回的摇摆,非常的迷人,漂亮。
尤其是旗袍金光闪闪的照耀下更像是美丽的仙女!
甚至连一旁的建华看了都有些着迷。
要不是门铃的声音,他们几个还一直沉浸在如此美好的画面中。
“这是谁呀?这时候来敲门,太过分了!”建华便说便往门口走去。
开门的瞬间,他非常后悔刚才说的话。
“约翰先生?!”
建华迟疑了一会后,恢复了神智对一直站在门口的约翰礼貌的说了声“您请进!”
后面还跟着和他们几个刚分开不久的史密斯!
在约翰进来以后,建华低声的询问着史密斯“是有什么事情吗?”
史密斯没有说话只是点了点头,这时候他是有公事在身,自然不能随意的透露任何的信息给建华,即便他是他们的朋友!
但是公事是公事!他非常能够分的清楚。
此刻约翰先生已经走到了林晖和李渔的身边。
林晖有些吃惊的问道“约翰先生,你怎么来了?”
身后还带着史密斯,他才刚预支过钱,这个约翰就来兴师问罪了!这也太快了吧!
这也没有多少钱,至于这么快就找上来吗?
林晖又再次看向史密斯,史密斯根本没有给他任何的反应!
同时约翰逊根本没有理会林晖说什么,而是将目光转移到李渔身上。
实在是李渔的这身旗袍太耀眼了,约翰逊一进屋就被他金光闪闪的样子所吸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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