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李秋雪,你怎么可以这么不要脸?你的思想怎么可以这么肮脏?你……你简直不知羞耻! “既然不是,那你还愣着做什么?”秦风掂了掂手中的盘子,督促道:“老婆,言出要必行,说好了今晚要吃我的宝贝,你可不能因为卖相差就耍赖啊。” 李秋雪这才回过神来,脸上的羞红难以褪去,望着那丑陋的一盘炒饭,心中也是重重的吐了口气。 幸好只是一场乌龙! 松气的同时,李秋雪内心的愧疚感再度膨胀。 她又误会秦风的人品了,而且这个误会,持续了足足大半年! 想到这里,李秋雪急忙接过炒饭和筷子,到一旁的餐桌上狼吞虎咽了起来。 炒饭很难吃,干涩无味,但李秋雪却吃的很快,甚至比她这辈子吃得所有饭都要快,因为她觉得,这是她对秦风应有的尊重。 也算是一种变相的补偿! 当然,也有一定的原因,是劫后余生,感觉吃嘛嘛香。 再难吃,也总比那玩意儿好吃吧? 而秦风瞧着李秋雪那模样,嘴角则是露出一抹舒心的笑意。 啪! 他点了一支烟,深深的吸了一口,随后远远的坐到李秋雪对面,幽幽的说道:“老婆,你知道为什么,这盘看起来很糟糕,吃起来更糟糕的炒饭,会是我的宝贝吗?” 李秋雪闻言一愕,不由抬头看了秦风一眼。 对啊,为什么? 秦风笑了笑:“因为对我而言,这个炒饭,有着极其特殊的意义。” 李秋雪眨了眨美眸,目不转睛的望着秦风,示意他继续说。 秦风说道:“你知道的,我小的时候,家里特别穷,尤其是我义父病倒的那段时间,格外艰难,艰难到就是连一顿饱饭,都是奢侈的念想。” 李秋雪心口一抽,鼻腔忽然酸涩了。 她知道,她一直都知道! “那个时候,我吃的最多的,就是这种炒饭了,买不起鸡蛋也买不起菜,甚至都买不起油,每天供我选择的,只有那些快餐店遗漏下来,发酸了的米饭。 饥饿是痛苦的,每天吃着这样的食物艰难生存,也是痛苦的。 好在,那时候义父他还在。 后来,义父走了。 我出国远征,杀戮为生,经济不再那般困难了,足足三年时间,几乎看到米饭我都想吐,只要还有选择的余地,我都不会吃米饭。 后来回想起来,才发现,原来那曾经最艰难的一段时光,才是我最充实的时光,因为那个时候,有义父。 时光不能倒流,义父走了,就不会再回来了,那段时光,对我而言也只剩下回忆,这样的炒饭,也成了我最珍贵的宝贝。”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