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不如练拳-《御剑八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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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这个,史煜就想起了五六岁的时候,那时他的父亲走的干脆,可他的母亲却卧病在床好久,受了好多罪才带着不舍离开人世。
看到史煜心情有些低落,赫连雪便不再多问,转移话题道:“对了,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
“史煜。”史煜微笑道,“你呢?”
“玹机城,赫连雪。”赫连雪两手拄在床沿上,视线落在少年的脸上。
玹机城,史煜听说过,据说最初是墨家为了抵御万兽山的妖族而建,后来东洲儒家的圣人与妖族达成某种协议,致使妖族与人族井水不犯河水,玹机城便起不到原有的作用了。
只是毕竟当初与万兽山厮杀最狠的便是玹机城,因此二者之间一直是水火不容的关系。
史煜大概是想通了其中关节,便也猜出了城门口与赫连雪捉对厮杀的白衣男子大概身份。
见史煜不再说话,赫连雪便问道:“你与李大哥是什么关系?”
对于这个问题,史煜只能苦笑,怎么说呢?是不共戴天的仇人?是半个师父?好像都不对。
便说道:“是个......不算朋友的朋友吧。”
赫连雪微微蹙眉,显然对这个答案不是很满意,不过却也没有多问。
赫连雪不说话,史煜便更加沉默,干脆从怀里拿出那本自林间书斋得来的剑谱,研读起来。
赫连雪见状,也不主动搭话,盘膝坐在床上运功疗伤。
修道之人的养伤自然比习武之人简单许多,只需运转体内真气,冲击淤血阻塞的静脉便是,而习武之人只能靠药物化掉淤血,等身体自然康复。
因此三天的时间对赫连雪来说已经足够了,即便不能恢复到巅峰状态,也能行动自如,不用他人照顾。
史煜眼角余光看向闭眼疗伤的赫连雪。
不仅发色雪白,肌肤亦是白皙,柳叶长眉,朱唇欲滴。闭眼时,密长睫毛忽闪,增添几分俏皮。史煜不知别人对其评价如何,但在他眼里,确实是个美人。
只是打量两眼,史煜便收回视线,自顾自翻阅剑谱。
这剑谱很奇怪,开始不教人练剑,却让人做一件听起来简单,做起来却十分困难的事情。
一手画圆,一手画方。
类似的场景史煜倒不是没见过,却是在一本盛传的江湖侠义小说中所见,只是没想到此事真能用在练剑上。
史煜便从火盆中取出一块烧焦木炭,蹲在地上尝试,只是尝试多次,便只剩皱眉,画出来不两个圆,就是两个方,再就是歪歪扭扭,不圆不方。
他大概能猜到此举的意图,既然是双手剑,那必然要双手配合,才能发挥最大作用,若是双手剑出同行,那便有一柄剑没能起到太大作用了。
只是这一心二用之事,对史煜这种本就一丝不苟之人,更是难上加难。
练了小半个时辰,史煜便没了耐心,将木炭丢回火盆中,擦掉地上的歪歪扭扭的痕迹。
站起身,揭开壶盖,感觉熬的差不多了,便找了个碗将药倒在碗中。抱着药罐下楼重新装了水,又匆匆跑回房间放在火盆上。
一副药要熬两遍才能将药性全部熬出来,这是他自幼便知道的。
做完这一切,史煜看了眼赫连雪,见她仍在打坐,便拿起桌上两柄剑,走出房间,轻轻关上房门,去了李潇房间。
进屋后,将白剑霜降放在桌上,抽出另一柄剑惊蛰,便开始练习九剑门的“剑九决”。
剑九决每一式的剑招都不难,史煜练习五年,早就烂熟于心,只是空有其行,不得其神。
走完九式对史煜来说并不难,难的是自第三式起,便很难抓住那一字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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