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状态松懈,应该也有专门的反驳证据...... “咚————!” 法槌敲击,轻鸣声震动空气,蔓延在这座法庭之内。 旁观席的位置,还空着很多位置,这一次没有那么多人旁观。 “现在开庭!” 中坐的审判长发出厚重的声线,目光分别在原告席与被告席各看一眼。 “本次开庭,将会依照《霓虹经济法》进行判定,原、被告人员不得违背法律,在法律内维护自身。” “本次开庭审理的案件,为杯户小学部老师的非法入学案件。” 阐述完毕,审判长看向原告席。 公生站起身,“原告方准备完毕,回复审判长。” 被告席,被告律师不慌不忙,等待审判长将目光扫视过来,立刻站起身,微微鞠躬。 “被告方准备完毕,回复审判长。” 原告与被告的回复结束。 要开始正轨的部分,审判席的审判长轻敲击法槌,宣布正式审理开始。 手示意原告席律师。 “原告委托律师,请阐述你的诉讼请求。” 听到传呼,公生将手中的笔放下来。 这一次比上一次有经验,也比上一次花费的心思更多。 不需要拿稿件...... 外表过于青涩,气势也已经被人看低,如果想要扳回来,就必须用比对方专业律师更加专业的行为与气势。 站起身,语气平缓,脱稿阐述。 “我是原告律师毛利公生,将会在本次案件之中全权代表我的委托人望月美奈子小姐的事宜。” “我方诉讼如下:......” 一,被告下田老师在杯户小学,对原告望月美奈子女士造成迫害行为,需要赔偿费用共计五千万霓虹币。 二,被告杉山老师在杯户小学,对原告望月美奈子女士造成迫害行为,需要赔偿费用共计五千万霓虹币。 “诉讼事实,源于三年前的时间,在杯户小学部芭蕾舞室发现一名女孩上吊死亡,于当时警视厅被判定为自杀,但是后来经过调查,事件并非自杀案件。” “而这名女孩则是望月美奈子,做出他杀行为的人正是被告杉山与山田。” “以此,我方向霓虹东都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审判长,审判员,称述完毕。” 公生的陈述,极为混杂。 因为信息不能展现太多的情况下,公生类似于将事件阐述,也将弊端全部展露。 用时三分钟。 被告律师已经露出笑容,等一会只需要逐条进行反驳,就可以完成。 “下面,由被告开始陈述,可以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发表答辩意见,客观事实的情况下,本庭会予以肯定。” 天平,从开始就已经倾斜。 因为公生是替代死者作为辩护,并不是不可以,但是很难让法官认同。 死去三年的死者,与活生生的两人,还是杯户小学部的老师身份。 在这种对比下,不论案情本身,也会站在被告这边。 况且,公生是在翻案,警视厅的案子。 被告律师面带笑容,缓缓站起,专业的律师证与象征公平的天秤徽章佩戴胸前。 目光傲然,盯着面前的原告席位。 “我为被告方委托律师,首先我将代表被告方否定原告律师的所有虚假指控,并且因为原告本人并非生者,我方提出拒绝参与本次开庭,请求维护公正性。” 这是可以行使的权益。 提出对方的诉讼为虚假控诉,开场直接驳回。 被告律师也不准备继续兜圈子。 向审判席提出拒绝参加,等待答复后就可以离开。 生者,死者,两者之间比较......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