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不好糊弄-《国公府赘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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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夜太子获得密报,便让替身住进七小姐的阁楼,而太子则是身穿小厮青衣,藏在后罩房里。
说来也巧,此时六小姐、七小姐宅院的后罩房里都住着一个男人,只是二人境遇大不相同。
相比于整日担心生死的太子,苏姓赘婿倒是轻松许多,虽然六小姐不待见自己,但她总不至于要把赘婿害死。而且,她现在还有求于赘婿。
昨天夜里,苏瓶熬夜把三大仓账本用心捋顺一遍。在这个过程中,六小姐还派人把她吃剩下的半盘桂花糕送了过来。
熬了大半个通宵,这对于苏瓶来说可是很辛苦的,毕竟前一世的苏总没有加班的习惯。当然喽,苏总的秘书们加班的时候很多。家里外头的。
当第二天早晨小丫鬟朱桃把账本送到唐梅手里时,那账本已经被赘婿改得面目全非。简直就是重新做了三本账。
唐梅看着账本,越看越兴奋,可是看着看着,她又难过起来,闷坐榻上无精打采。
唐婉唐婷小姐俩,刚来六小姐屋里效力时间不长。看不懂小姐的心思,不敢乱说话。倒不像当初甄平儿王锦儿在的时候,能把六小姐的心思猜得大半。尤其是甄平儿,最是心思缜密,通晓人情。
以前,六小姐身边还有一个姓王的老嬷嬷,那老嬷嬷是凤阳公主的陪嫁宫女。因为六小姐从小儿没娘,一直是老嬷嬷伺候,所以她二人特别亲近。
可就在半年前,在甄平儿王锦儿被公妃调走的同时王嬷嬷被公妃驱逐。据说老嬷嬷现在过得很惨。不过前几日,六小姐派人去给嬷嬷送钱了,据说把嬷嬷感动得嚎啕大哭。
因为昨天熬夜,赘婿说自己伤了大神,要好好休息。他还发明了一个新词儿“自然醒”,不让丫鬟打扰他。结果这个懒散的家伙,一直睡到正阳午时。
苏瓶起床的同时还,唐梅抱着账本去找她哥唐宽。据说这一上午六小姐很忙,因为她把苏瓶的炭笔字擦掉,自己拿毛笔重写了一遍。她为什么要这样做,估计是不想让四哥看出账本是别人替她改的。
赘婿和六小姐的字非常容易分辨。也不知是哪个缺德老师教的,这赘婿写得一手俗体字,简直是俗不可耐。
而俗体字唯一的好处是笔画少。不禁让六小姐发出感叹:这厮也太懒了些,定是个偷奸耍滑之辈。
正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凡能轻易看出别人奸猾的,这人本身其实也是个滑头。只是由于性格、道德等原因,他们的吃相不是很难看罢了。
而红袄小丫鬟冯蝶见了赘婿的字,就会感到一阵悲哀。她会说,赘婿真可怜,只会写俗体字。这样的字是不入流的,参加科考会被当做错字。
值得一提的是,梁朝的文盲率超高,而女人是不能参加科考的。普通百姓家,不大可能花钱培养女孩子读书,所以平民女人基本都是文盲。
当然也有例外,有些父母有着不同于世俗的教育观念,所以也有平民女孩认识字。比如冯蝶。她爹是个教书匠,她从小儿受到熏染。据说五岁时就认识八百个字,也不知是不是小丫鬟在吹牛。
识字的丫鬟是很吃香的,雇佣识字丫鬟的价格都不一样。不过冯蝶却没那么幸运,因为她是签了卖身契的贱民。没有工资,手里的零花钱全靠主人打赏。
可在唐家这种计划经济体制下,其实六小姐也不是很富裕。自己都不够花,便极少打赏下人。而且苏瓶早就发现,其实六小姐很是抠门。或许因为此,当王嬷嬷收到六小姐的钱时,才格外激动。
赘婿起床,洗漱完毕,慢条斯理的吃“早餐”,小丫鬟朱桃双手掐着一块方巾,站在门口。动了动脚趾。因为她的麻布鞋破了,脚尖露出。鞋底也磨损严重,两边卷起,已经很薄。若不小心踩到小石头上,能把丫鬟硌得龇牙咧嘴。
苏瓶放下筷子,伸手掏兜,抓出来可怜巴巴的三十几个铜钱,掂了掂:“今天给小桃买双新鞋子。买牛筋底儿的皮靴。好不好?”
丫鬟眨眨眼:“姑爷,依小桃看还是算了吧。小桃这鞋补一补还能穿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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