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姜瑶起来的时候,便发现姬淮野和莫回已经不在客栈了。 她带着俩小家伙去集市上,继续摆摊。 隔壁的位置,李老头的摊位已经空着。 这老头在这流动商贩里有一定的威慑力,他没来,这位置也一直空着,没人敢来占。 早上的运气还可以,遇着一好酒的老爷,闻着酒香,一口气卖了两坛。 于姜瑶而言,一天能卖两坛,生意就不错了。 今天的任务算是达成了。 但是,下午的时间也不能浪费。 早点卖完,就早点回家去。 下午继续摆摊。 下午的运气也不错,卖出一坛。 狗崽摸着怀里的荷包,鼓鼓的。 小家伙可鸡贼了,知道财不外露,摸的时候都是蹲在那里,不着痕迹的。 只是从他那满足的小脸上,可以窥见对荷包越来越鼓的开心。 “娘,我们一起卖出去八坛了,挣了四十两了,还剩两坛……”小家伙顺溜地算着。 自从姜瑶教小家伙背了九九乘法表,小家伙算数就厉害了很多,不用再掰着手指算了。 “明天要是能卖出两坛,就能收工回家了。”姜瑶道。 想到能回去,狗崽那小脸上也露出一个开心的笑。 镇上虽然好玩,但是金窝银窝,都不如自己的狗窝。 狗崽有些想家了。 快收摊的时候,两双脚停在了摊子面前。 “老爷,这摊主是个寡妇,还带着俩孩子,挺不容易的,不如我们帮她把酒买了吧。” 姜瑶听着这声音格外熟悉,不由得翻了个白眼,抬起头,果然是唐春娥。 这唐春娥还真跟蚊子似的,嗡嗡嗡的,往人脸上飞,又烦人,又恶心的。 而唐春娥手挽着的,则是个大腹便便、满脸横肉的中年男子,想来便是唐春娥攀上的高枝。 好像姓金…… 两人都是穿金戴银的,恨不得把‘有钱’写在脸上,站在一起,还挺配的。 唐春娥说要买酒,也不是真可怜姜瑶,而是故意炫耀的。 昨天灰溜溜地走了,越想越不甘心,就想着带着她家老爷来姜瑶面前炫耀呢。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