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沙苑争锋 第42章 危机再现-《大宋异姓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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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宵想要说的话,还不是这些。往前走了几步,稍斟酌了一下措辞,才缓缓开口说道,“方才我说,邱家事还没有过去,也是梁先生指点。”

    “为何说,还没有过去?”秦重疑惑不解。

    “三弟可知官盐榷买?”秦宵问道。

    如今时代,盐一直属于朝廷专卖,乃是国家重要收入。为此,大宋朝廷专门成立了一个机构,名叫提举盐事司,推行盐钞法,统管盐务。

    在之下,有一个办事机构,名叫交引库,负责盐钞的印刷与发放,除了这个机构外,其他任何机构,都不得随意印发盐钞,私人更加不可。

    领取的盐钞上,会标注商人姓名、所买盐量、序号、日期和取盐地点等事项,商人凭盐钞,去各大盐场取盐。商人领取盐钞后,榷货务会有记载,称为合同号簿,记载着此人份内钞盐的数目。商人领取食盐之后,支盐场会对勘,比较盐钞记载与合同号簿是否一致,若对勘无误,盐钞记载就被注销。

    而买钞也并非人人皆可,获得买钞资格之前,商人要上投书面申请,并且还须找人担保,抑或需要在书面申请附上抵押资材。

    担保人也不能随意找来,召在城产税及店业、有行止人二名委保,经提领务场所陈状,行下务场,勘验诣实,以千字文为号注籍。

    可见担保人,需是有信誉且有家业的人。这项申请经核实之后,商人才可在相关机构那里登记注册,此后便具备了以钱买钞的资格。

    如今,邱家犯了事,担保人也要跟着入罪。问题是,邱家的担保人,与同州通判关系匪浅,一纸状书,递到了同州府衙。状告大荔县罗织罪名,构陷邱家行侵吞财物之实。同州府衙居然受理了,还派了专人前来查案。

    这是同州通判黎同文的报复。

    邱家的女儿,嫁给了黎同文为妾,才有了邱家盐商资格。大荔县伙同沙苑监栽人入狱,瓜分邱家财产,黎同文岂能不知?不过是邱家罪名敏感,让黎同文不敢出面搭救,怕因此受到牵连。但是,这个过节却是结下了。

    担保人出面告状,正好给了黎同文借口。

    秦重听完秦宵解释,终于明白了其中关节。黎同文借口查案,很有可能导致邱家翻供,最后是个怎样结局,现在真的难说的很。

    也就是说,邱旻是个不稳定的变数。

    秦宵说这个事,是对世事翻云覆雨的感慨。然而,听在秦重耳中,却是敲响了警钟。当初邱旻被抓,是被秦重骗去了孳生务,在与内应接头时,被骁骑营一举抓获。在之后审讯时,有骁骑营刻意诱导,邱旻忽略了秦宵。

    但是,这么长时间过去,邱旻会不会明白过来?

    秦重头疼了。

    自家的安全,又怎能寄托在侥幸之上。

    “查案的人啥时来?”秦重问道。

    “梁先生说,也就这一两日。”秦宵说道。

    “一两日。”秦重缓缓点着头,眼神却冷厉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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