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朱秀在史灵雁的搀扶下到后花园里散步。 明明是初春时节,花园里各处花坛、花圃还覆盖一层薄薄雪花,弥漫的雾气直到晌午才渐渐消散。 “朱秀,开封城里好玩的地方我全都去过了,这几日闷在家里,无聊死了。”史灵雁噘嘴抱怨。 朱秀听出这妮子的意思,笑道:“雁儿是想出城去逛逛?” 史灵雁眉眼一笑:“听马庆说,广和商行从庆州买了一批骆驼,已经送到洛阳,过两日就要进京?” 朱秀知道这妮子想干什么,强忍笑意:“是有这事。这批骆驼是帮朝廷买的,来到以后充作军马使用。” 史灵雁黑棕色的眸子眨了眨:“骆驼不比军马,可不好伺候呢!开封城里有不少人懂得相马,可相骆驼没几人懂! 你说,是不是应该找个懂得相骆驼的人去接手?免得被那些回纥商人骗,有些病的、骨骼差的、口齿老的,统统不能要!” 朱秀想了想:“雁儿说的在理,等我回头跟太仆寺说一声,让他们专门备几个懂得相骆驼的人才。” 史灵雁挽着朱秀胳膊,嬉笑道:“不用找,我就懂!你派我去洛阳接手这批骆驼,我保证安安全全带回来!” “你?!”朱秀故作惊诧。 史灵雁气愤道:“你小看人家!本姑娘当年在泾州,没少跟那些西域来的回纥商贩打交道,相马相骆驼都在行!一些小病小伤,本姑娘也能治!” “哦哟~为夫我还不知道,雁儿夫人还是位有本事的兽医?”朱秀故意逗趣。 “那是!”史灵雁挺起傲人胸脯,摇晃他的胳膊:“你就让我去嘛!好不好!” 朱秀知道这妮子是个闲不住的性子,让她整日待在府里,没几日就得憋坏了。 他也没忘记,史灵雁在嫁给他之前,可是泾州鼎鼎有名的史娘子。 短刀长鞭不离身,率领彰义军牙兵四处清剿盗匪,保护西来商路,安定县官民哪个不认识她,可谓名头响亮。 史灵雁相马的本事朱秀见识过,红孩儿就是当初她在原州马场里一眼相中的。 相骆驼倒是没见过,不过想来大差不差,这妮子如此自信,肯定有把握。 朱秀正色道:“让你去也可以,但必须答应我,凡事听从太仆寺官员安排,不可擅自做主,更不可贪玩胡闹。” “哎呀!人家知道啦,真啰嗦!”史灵雁欢喜地一蹦三尺高,吧唧一口亲在朱秀脸颊。 朱秀笑道:“还有,出门在外要穿男装,我再让马庆给你配几个藏锋营好手。 如果这趟差事你办得漂亮,回来以后我再安排其他任务给你。” “一言为定!”史灵雁娇笑着打了个响指。 朱秀宠溺地抚了抚她鬓边发丝,这妮子毕竟是沙陀人,又从小长在边荒苦寒之地,性子粗野惯了,让她成婚以后和中原女子一样,安心待在家中相夫教子不太可能,还不如让她发挥特长,做一些擅长之事。 “对了,你记得从中挑选一头健壮些的,能驮得动史大郎,今后他随我出门,也好有个脚力。”朱秀叮嘱道。 史向文身子沉重,就连红孩儿驮他也够呛,寻常军马根本不堪其重,想来想去只有骆驼才适合他。 绕着花园鹅卵石小径没走一会,一个倩影从回廊下匆匆走过,史灵雁挥手呼喊:“周姐姐!” 人影稍作迟疑,停下脚步走了过来,当真是周宪。 “周姐姐,你陪朱秀再走走,我要出趟远门,可得好好准备!” 史灵雁娇笑一声,发辫一甩头也不回地跑开了。 “诶~”朱秀甚是无语,这妮子怎么就撇下他不管了。 朱秀看着周宪,笑道:“娥皇若有其他事,自去忙便可,我再走一会就回去。” 周宪轻声道:“无妨,晚些时候再去观音院不迟。” 朱秀笑笑:“那走吧。” 二人沿着小径朝池塘边走去,路旁几株柳树开始抽发新芽。 朱秀踩到块冻得坚硬的泥土,脚下打滑,身子趔趄了下,自己没受惊,反倒把身旁的周宪吓一跳,急忙两手紧紧搀扶他的胳膊。 “呵呵,没事,脚滑了。”朱秀安慰道。 周宪松口气,低声道:“走慢些,小心脚下。你身子才刚刚好转,可不能再受伤。” 朱秀轻轻握住她的手,柔弱无骨,略微冰凉,柔声道:“这段日子,有劳你照顾。” 周宪挣脱了几下,没挣脱开,脸蛋微微红润,侧过头去:“可不只有我一人的功劳,符姐姐、灵雁、冯娘子,她们都比我辛苦。特别是符姐姐,府里全仰仗她费心操持。” 第(1/3)页